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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检察: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时间:2018-09-28  作者:梅检宣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近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少荣主持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徐吨带学了《条例》,就《条例》的新增内容和重点条款进行了认真解读。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永平和副处干部、部门负责人代表共7人,围绕《条例》修订的背景、重大意义、修订的重点内容以及如何严格贯彻执行等畅谈了学习心得。纷纷表示,要增强学习《条例》的自觉性、增强贯彻《条例》的敏锐性、增强执行《条例》的坚定性,在工作生活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始终紧绷纪律这根弦,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防线、夯实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吴少荣检察长就学习贯彻《条例》,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要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处的历史方位、历史背景以及我们党肩负的历史使命的高度去思考领会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二是融会贯通,学深学透。要结合学习贯彻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总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更好地理解《条例》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制度设计原意、相关原则,入脑入心,将一项项条款、一条条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心存戒尺,严格执行。全体党员干部要真正把《条例》刻在心里,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让纪律成为一条真正带电的高压线。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多提醒,多红脸出汗。要通过持续加力的纪律建设,让广大干警把《条例》当作内心持久坚守的制度藩篱,守护好洁净的心灵家园。
  此次学习会,还传达学习了高检院纪检监察组有关通报和加强保密工作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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