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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惠阳:公检法建立协作配合机制 助力危险驾驶案件又好又快办理
时间:2018-09-27  作者:薛思瑜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近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主动牵头联合惠阳区人民法院、惠阳区公安分局共同协商,联合签发《关于建立办理危险驾驶案件协作配合机制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决定在危险驾驶案件办理过程中建立三项机制,强化公检法打击危险驾驶犯罪的合力,在提高办理危险驾驶案件效率的同时,确保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进而有力推动“平安惠阳”建设。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意见》指出,公检法三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全区范围内的危险驾驶案件进行沟通交流,共同分析、研讨危险驾驶犯罪案件的特点、规律及发展趋势,提出防范、打击危险驾驶案件犯罪的对策和措施,研究解决有关协作配合工作中的问题。特殊紧急案件需研讨的,可随时联系召开临时会议。
  二是划分危险驾驶案件办理期限。因危险驾驶案件的拘留期限最长为7日,为合理分配侦查、审查起诉、审理期限,确保每个诉讼阶段的办案质量,明确了公安机关侦查期限、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限及法院审理期限。
  三是明确取保候审强制措施适用条件及机关。公安机关在办理危险驾驶案件时,若发现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在同时符合相关条件且不影响案件诉讼进行的情形下,可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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