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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检察:检察长一行到清城区源潭镇商会走访调研
时间:2018-09-27  作者:邓俊 祝晓君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为密切检察机关与非公企业和代表人士的联系,9月26日,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祥福一行到清城区源潭镇商会走访,深入了解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情况。
  刘祥福检察长一行参观了源潭镇商会办公场所,向商会和企业代表赠送了扫黑除恶和生态检察等法治宣传资料,并围绕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的主题进行了座谈。
  会上,市人大代表、源潭镇商会会长张清华,广东家美陶瓷有限公司负责人王翔分别介绍了源潭镇商会工作情况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对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咨询,对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非公企业发展方面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
  在全市检察机关如何更好的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刘祥福检察长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继续落实好上级和市检察院已出台的一系列服务保障措施,把保障和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主体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依法平等保护的理念,切实维护非公企业及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为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纠正违法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以及使用强制措施不当等问题;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作用,加强对涉及非公企业的知识产权、企业债务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裁判结果的法律监督,切实加强对非公企业的司法保护。
  刘祥福检察长提出,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化法治宣传,积极开展检察官送法进企业活动,了解企业法律需求,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构建“法律体检”平台,当好企业的法律参谋。
  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密切沟通联系,进一步筑牢“亲”“清”新型检企关系,让人民群众和非公企业在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中有更实在的获得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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