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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梅江:检察小建议,带来大能量,严打非法招用未成年人
时间:2018-09-25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2018年7月,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一起未成年人遭抢劫的案件时发现,有3个涉案的被害人均未满18周岁却在某酒吧做服务员,其中一名还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案情简介:嫌疑人与3名未成年被害人同在酒吧上班,凌晨下班后在酒吧宿舍内因休息问题发生口角,后未能妥善解决,嫌疑人遂叫人到酒吧宿舍殴打并抢劫三名被害人钱财,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件已提起公诉,但针对招用未成年人、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等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现象,我们未检办还能做些什么呢?还有检察建议书。
  检察建议书是啥?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延伸未检办职能,向人社局发检察建议书
  2018年6月27日,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向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去检察建议书,针对娱乐场所违规雇佣未成年人、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问题,建议人社局加大对娱乐场所用工的核实与排查,对聘用童工的进行处罚,把好娱乐场所用工的“年龄关”。
  建议落实,人社局做出行动
  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责成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落实专人处理,调查取证、核实案情,并按规定责令改正、作出处罚,严厉打击娱乐场所非法招用未成年人行为;同时对全区包括量贩式KTV、酒吧在内的40家娱乐场所开展用工突击大检查,虽未再发现有使用童工现象,但也在检查中发现存在其他用工问题,并承诺加下来会进一步加大宣传、巡查、执法力度,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用工的问题出现。
  酒吧、KTV等娱乐场所人员复杂,未成年人缺乏社会辨别能力,且好胜心较强、性情冲动,易诱发犯罪,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做好监督工作同时,仍需与其他机关部门合作,只有社会多方的共同协作,才能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打造全方位的保护体系,从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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