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爆发的“问题疫苗”事件引发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社会影响极大。为确保辖区内未成年人疫苗使用安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日前,大埔县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向宏带领未检办、民行科干警主动深入县疾控中心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疫苗安全检察监督活动。
大埔县院干警首先检查辖区内疫苗采购、运输、存贮、接种等环节的管理情况,并重点查看了2013年至2018年全县范围内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疫苗使用情况。经查,辖区内未使用涉事批次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百白破、狂犬疫苗。县疾控中心已召回、封存了各接种单位库存的长春长生公司疫苗506支,并停止采购、使用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疫苗。
随后,大埔县院干警与县疾控中心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在听取了两个单位在疫苗事件发生后开展自查的情况汇报后,该院对如何做好疫苗安全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要切实把好疫苗来源、存贮、管理、接种的监管工作;二是要及时做好辖区内涉事疫苗情况的信息公开和宣传引导工作;三是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