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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惠阳:帮助涉罪未成年人从“心”回归社会
时间:2018-04-03  作者:黄扬宁 黄力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为观护对象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

  惠阳检察帮助涉罪未成年人从“心”回归社会

  “开始上班了,你要好好加油干,尽快进入工作状态,多跟师傅和同事交流……”近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未检办的检察官坐在办公桌前对涉案未成年人潘某进行回访。潘某在该院的帮扶教育下,掌握了一门劳动技能,并重新走上就业岗位。   

  误入歧途: 卷入寻衅滋事被抓 

  2017年6月,还不满18周岁的潘某在老乡的介绍下到惠阳找工作,还没上岗,却因与老乡聚餐而被卷入了寻衅滋事案件中。案件被公安机关移送到惠阳区检察院审查逮捕,该院未检办的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潘某的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诚恳,但因其为外地户籍,在惠阳无固定工作和固定住所且案件共犯在逃等情况,有逃跑、串供的可能,综合考虑下,该院最终对潘某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因人制宜:失足少年重获“自由” 

  批准逮捕潘某后,案子虽然结了,但关爱却不能“案结事了”。为更好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办案检察官多次致电给潘某身在老家的父母,向其宣传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特殊保护制度,最终促使潘某母亲放下老家的农务,搬到惠阳当地租房长期居住,以便更好地监护潘某的成长。为潘某积极创造了有效的监护和管教条件后,该院依法对潘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潘某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在案件审查起诉时,该院在对潘某的本人及家庭条件进行详尽考察后,依法对潘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八个月的考察期。从被羁押到重获“自由”,潘某迈出了回归社会的关键一步。

  精准帮教:点亮迷途少年回归之路

  “谢谢检察官,我一定不会辜负您的期望,我不仅学会了一技之长,也学到了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在交流中,办案检察官感受到潘某的明显转变,潘某学了主动反思自身所为,用阳光的心态去面对生活。

  如何最大限度地帮助这名迷途少年呢?仅靠检察官一己之力是远远不行的,而是要寻求社会这个大平台的支持。为追求“案结事了”上升为“案结事好”,该院未检办把教育和挽救作为未检工作的重点,在征询潘某意愿后,多番联系惠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在该局的支持和协助下,将其送到惠阳区某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帮扶教育,为潘某提供学习劳动技能的机会,也为该院对其进行监督考察创造条件。

  尚在考察期内的潘某因在学期期间表现良好,被该培训机构推荐获得了一份不错的就业机会。如今,认真工作的潘某每月能拿到3000多元的底薪,还有一定的业绩提成,也为其家里减轻了经济负担。

  检察官呼吁:希望更多的社会力量加入

  “对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我们要坚持做到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通过个性化帮教方案,最大程度地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让他们顺利健康回归社会、重塑自己的人生!”该院未检办的办案检察官说道,“我们希望有更多的爱心企业、学校、社会团体和社会力量能够加入到未成年人观护基地的建设中来!”

  据了解,对潘某的帮教只是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帮扶机制的一个生动案例。一直以来,该院积极探索对涉罪未成年人实施对口帮教、跟踪帮教、多方联合考察帮教等工作机制,并和惠阳区职业技术学校建立了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劳动技能培训和心理疏导矫正,以提高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信心和能力,从而减少其再度涉案的风险,帮助其以正确的心态重新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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