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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香洲:依法快速批捕“拱北口岸”恶性寻衅滋事案件犯罪嫌疑人
时间:2018-03-14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2018年3月5日,珠海市拱北口岸莲花路步行街发生一起恶性寻衅滋事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阚某某、徐某某驾驶一辆路虎轿车强行闯入步行街时被口岸综管办执勤队员刘某制止,该2名犯罪嫌疑人随即采用擒拿格斗中的招式对刘某进行暴打,导致刘某二颗上门牙被打掉,随身携带的执法记录仪和手机损坏。现场大量路人围观造成交通堵塞。该案件的现场视频被群众拍摄并上传至网络,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和极大愤慨,使网络舆情沸腾,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发后,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迅速进行工作部署,指派侦监科业务骨干在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联合公安机关办案组召开案件研讨会,对案件定性、证据采集固定、法律适用等提出了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确保侦查程序和证据的合法性。

  3月8日,该案件移送香洲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该院侦监科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立即对案件材料开展审查,加班加点,梳理案件脉络,核实各类证据材料,确保进度,快捕严办。经审查,该院认为本案2名犯罪嫌疑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情节恶劣的情形,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3月8日下午,该院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阚某某、徐某某,并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引导公安机关的后续侦查和取证工作。

  香洲区人民检察院将积极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对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快捕快诉,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即时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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