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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2018,从“心”出发,“未”爱而行
时间:2018-01-09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2017年,韶关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积极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共附条件不诉22人,经帮教考察作出不起诉决定6人。2018年,为深化涉罪未成年人帮教,韶关市各地未检部门针对个案,全面参与未成年人帮教考察,做到不良行为矫治与树立正确价值指引,修复社会关系,促使其能真正回归社会,健康成长。

  一、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乡镇行活动

  2017年12月29日,韶关市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活动乡镇行”在广东最北的乡镇坪石镇、白石镇拉开序幕。韶关市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特别联合乐昌市院、乳源县院未检部门组成法治宣讲队,走进乡镇中小学,向山区的孩子们宣讲法律知识。

  “青少年法治教育乡镇行活动”,是韶关市检察机关深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的专项活动,也是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的重要工作举措。通过走进乡镇开展巡讲,推进乡镇法治教育常态化,进一步扩大法治教育的覆盖面,以更好的维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2018年,韶关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将全面推开法治教育乡镇巡讲活动,力争做到法治教育全覆盖。

 

  二、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浈江区院走进幼儿园开展自护普法教育

  2017年12月28日浈江区院针对近期全国幼儿遭受侵害事件多发的情况,以“关爱幼童 法治护苗”的主题走进韶关市浈江区执信幼儿园维护幼儿园。通过讲故事、做游戏等形式,让孩子们了解被诱骗、拐骗、性侵的情形,身临其境地学会如何保护自己免受侵害。同时还帮助孩子们认识自己的身体,让孩子们在快乐的游戏中认识自己身体的各个部位,知道了什么是隐私部位,学会如何区分好的触碰和不好的触碰,教导孩子在遭遇侵害时如何应对及处理,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权益。检察官还结合当前虐童热点事件,从其中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幼儿教师的责任和担当以及幼儿心理的特殊性等几个方面对该园教师开展普法宣讲,让幼师进一步了解如何加强自身法律素养,提醒幼师要用行动守住幼儿教育的底线,用爱心去创造温暖欢乐的学习环境,用智慧去帮助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

  乐昌市院开展“模拟法庭”法治教育活动

  乐昌市院联合乐昌市法院、教育局、共青团等单位在乐昌市第四中学举办了一场“法治进校园-模拟法庭”活动。法庭上,同学们在检察官、法官的指导下,分别扮演审判长、公诉人被告人等角色,模拟审理一起涉校园霸凌、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庭审”中,“法官”的镇定自若,“公诉人”的慷慨陈词,“辩护人”的精彩辩护,“被告人”认罪伏法,真诚悔改,直观的向老师和同学们展示了真实的庭审过程。希望学生以案为戒,以法为绳,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仁化县院走进多校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法治宣讲

  仁化县院干警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在仁化县中等职业学校、红山学校、长江中学、仁化中学、丹霞学校等开展了一系列法治教育宣讲活动。检察干警们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的案例,互动问答、观看微视频等形式,为同学们讲解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校园欺凌的危害、由校园欺凌引发的犯罪类型、同学们应当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等,为他们送去了一堂又一堂丰富的法律知识课。

    乳源县院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月活动

  2017年11月,乳源县院法治宣讲团开展以“面对违法犯罪,学会保护自己”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月”活动,以偏远山区学校的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为宣讲对象,向全县2000多名中小学生讲述了防校园欺凌、防盗、防拐防骗、防性侵等法律知识,指导同学们面对违法犯罪时,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宣传团还以“回归语言之善”为主题与老师、同学们交流,向同学们阐述语言暴力在教学活动中的危害,和老师们探讨如何与学生进行良好沟通,如何避免使用“非善的语言”,争取用“善的语言”与学生做朋友。

  2018,未检从“心”出发,“未”爱而行。我们将继续弘扬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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