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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作案专掏食客衣兜财物,三名男子在酒楼盗窃被批捕
时间:2017-05-12  作者:张泽懿 杨洪岩 苏巧媚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有人负责望风,有人动手“掏口袋”,有人驾车等候接应同伙。他们在酒楼内专挑挂在座椅靠背上的食客衣服下手,盗窃衣服口袋内的现金、钱包等。近日,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霍某某、钟某某、柯某某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霍某钟某某、柯某某于2017年1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在江门市、中山市等地流窜作案,他们选择较为繁华的酒楼大厅,挑选酒楼午市、晚市人流量较多的时间段进行盗窃。三名犯罪嫌疑人分工明确,柯某某负责开车接送同伙,钟某某、霍某某负责在酒楼大厅内伪装打电话伺机寻找作案目标。确定目标后,钟某某在一旁望风,霍某某则坐到被害人身后的座位,一边假装打电话作掩护,一边伸手进被害人挂在椅背上衣服的口袋,盗窃得手后马上示意钟某某,两人回到在附近等候的柯某某车上并迅速逃离现场。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现已查明的合伙盗窃作案有7宗,初步统计被盗总金额为人民币4万余元。犯罪嫌疑人霍某某、钟某某、柯某某于2017年3月15日在中山市西区被抓获归案,同年4月21日因涉嫌盗窃罪被批准逮捕。

  检察官温馨提示:在公共场所、人流密集的地方,广大市民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保管好手机、钱包、现金等财物,贵重物品尽量贴身存放。外出就餐时,不要将放有贵重物品的外套、手提包等挂在椅子上或放在身后,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万一发现财物被盗要及时报警,配合公安人员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作者单位:广东省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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