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回顾往昔,南粤亮剑,不辱使命。
20年前,1989年8月18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作为全国第一个反贪局成立,从此拉开了全国检察机关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工作专业化、正规化的序幕。
20年来,我国第一个反贪局———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受贿工作局后改名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诞生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和深远影响如何? 不同阶段,广东反贪腐的时代特点是什么?记者近日走访了广东三任反贪局长,探访中国特色的反贪之路。
()陆成景:原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89年9月3日任广东省反贪局首任局长
(夹)“运动式办案”向专业化、正规化转变
(主标)中国首个反贪局:一个月“雷厉风行”诞生
()记者: 1989年的8月18日,广东率先全国设立了第一个反贪局,经过20载岁月的洗礼,从“摸着石头过河”到“南粤反腐利剑”,广东省检察机关反贪局经历了逐步发展,日臻完善的过程。具体情况如何?
()陆成景:
1989年,改革开放10周年,中国社会经济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当时,改革开放前沿阵地广东的情况,与1970年代的香港颇为相似,贪污贿赂犯罪分子吞噬着改革开放的成果。
1987年3月开始,多次对香港廉政公署和新加坡反贪污行为调查局的考察后,广东省检察院决定建立举报中心。1988年3月8日,全国检察机关第一个举报中心———深圳市经济罪案举报中心挂牌办公。该中心成立仅2个月,就接受476名群众提供线索356件。
几个月后,出现新问题:举报线索大量积压,造成“消化不良”。到1988年12月,广东省各级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共受理群众举报7000多件,其中有58%转给其他部门,而检察部门自己调查的只有1400多件,仅占20%。一些群众对个别举报机构的工作效率提出批评。
为有效遏制日趋严重的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迫切需要建立专门的反贪机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决定建立反贪污贿赂的专门机构。1989年7月,时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肖扬将这一设想向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作了详细汇报。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成立反贪污贿赂的专门机构符合同贪污贿赂犯罪作斗争的需要,同意把我省作为全国检察机关改革的试点,成立反贪污贿赂的专门机构。
7月18日,广东省检察院向省委报送了《关于建立贪污贿赂罪案侦查局的请示报告》。8月10日,省委批准省检察院成立反贪污受贿工作局,同时撤销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经济检察处。
“雷厉风行”,一个月后的8月18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受贿工作局即挂牌,标志着中国第一个反贪局正式成立。它的成立,成为广东省检察体制改革的一次大胆尝试,也使我省检察机关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工作开始走上专业化、正规化轨道。至2000年12月,全省21个市分院全部成立反贪局,135个县区级检察院中,有127个成立了反贪局。
广东率先成立反贪局后,全国其他省市的反贪局也相继成立。6年之后的199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正式挂牌,自此,我国检察机关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工作走上正轨。
(标)“举报、侦查、预防”一条龙
(标)反贪局成立首月3485人自首
()记者;据悉,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初为省直二级局建制,按照“举报、侦查、指导、预防”一条龙的设想,构建起广东特色的反贪机制。
()陆成景:
最初下设贪污贿赂罪案侦查处、预防贪污贿赂处、贪污贿赂罪案举报中心、指导处等4个处室。对此,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培宇曾有过一段精彩的比喻,他说:举报是“龙头”,侦查是“龙身”,预防是“龙尾”;一条龙缺了头和尾,侦查就很难起作用。
反贪局亮相伊始,就在南粤大地掀起了一场地震式的反腐风暴。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成立的同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通告》,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局迅速行动,发动强大的宣传攻势,敦促贪污贿赂等犯罪分子投案自首。
当时是“运动式办案”特点。在通告期限内,全省共有3485名违法犯罪分子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交代违法犯罪金额5040多万元,其中有处级干部439人,还有作案潜逃到境外的33名犯罪分子回来投案自首。据当时办案的检察人员回忆说,特别是在通告期限的最后一天,至深夜12点钟,还有人到反贪局排队等候投案自首。
(标)大要案:追捕余振东和“二陈”
(标)跨国抓逃和首例境外引渡案件
()张学军:
原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1994年10月31日兼任反贪局局长
()记者:自1989年挂牌成立至今,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历经20年风雨,期间侦破了无数大案要案,严惩了一批批“蛀虫”,为我国反腐败事业立下了赫赫战功。
()张学军:
抓捕余振东是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成功办理的大要案之一。
号称“中国第一巨贪”的余振东,原为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1993年至2001年间,其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国家银行资金4.83亿美元并潜逃到美国。
案发后,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和省公安厅办案人员积极通过刑事司法协作及外交途径开展工作,与美国、加拿大有关部门密切合作、达成共识。2003年,美国将没收所得的赃款全部返还中国,次年,余振东被美国有关执法部门驱逐出境并押送至中国,由省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后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余振东“梦断外逃路”,最终被绳之以法。
2008年,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再次成功引渡“国内挪用公款第一案”的犯罪分子陈满雄、陈秋园夫妇回国。“二陈”夫妇原为广东省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和法人代表。两人于1995年伙同银行工作人员共同非法挪用资金,总额高达4.2亿元人民币。案发后“二陈”卷款外逃到泰国清迈省,并化装整容,妄图逃避法律制裁。
2000年,“二陈”被泰国警方逮捕,并被泰国法院以非法入境等罪名判刑。2002年12月,“二陈”被临时引渡回我国受审。2005年,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分别判处“二陈”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4年,2006年“二陈”被送回泰国继续服刑。
此案系我国检察机关首例境外引渡案件,在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和参考的情况下,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与中山市检察院办案人员克服重重困难,积极协调广东公法司密切合作,报高检商请外交部和驻泰使馆支持配合,积极争取泰国的检察、警察、监狱和移民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最终圆满完成任务。
(标)办要案、抓预防、带队伍
()记者:记得过去有一段时间,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反贪局“只打苍蝇不打老虎”。后来有哪些突破?
()张学军:
从1994年开始,反贪局在原来成绩基础上,力求在办要案、抓预防、带队伍上有新进展,确定每年至少要办两个厅局级的“铁案”。这期间有许多难忘的情节。
记得第一个是查处广东省地质勘探局长张吉庆的案件,侦查员小黄生病打摆子,在大热天披着棉被还发抖的情况下审讯罪犯,在精神上压倒并震撼感动了对方,取得了突破。
还有在侦办韶关副市长张建良受贿案时,另外一位姓吴的副市长主动承认有受贿行为。在广州接到办案人员汇报电话,我非常警惕,马上电告办案人员:“小心!他今晚可能会自杀”。当晚果然不出所料,由于办案人员早有预防并及时发现、及时抢救过来。而汕尾副市长马红妹贪污受贿案更可笑,当讯问她为什么自己家“买米买菜发票都报销”时,她回答竟是因为她是“人民的公仆”,所以“她的一切都由人民供养”。这些大要案的查处,在全省各地市引起很大震动,有效震慑了贪污受贿犯罪分子。
此外还有中央督办的一批大要案查处,震动很大。如湛江海关“9898”走私大案,根据中央领导指示,案件办完后“昭告天下”,查办了原湛江海关关长曹秀康放私案和原湛江市委书记陈同庆卖官和支持其子走私案件。
“既办优质案件,又炼过硬队伍”。1995年查处深圳“4.20”特大骗税专案,打响了全国打击骗税专项工作第一炮,全国检察、公安、税务系统抽调了200多人办案,打掉了10个特大骗税团伙,“抓出了一批家贼”。我们创造了把党支部建在专案组的经验。办案半年多,在毗邻香港那样一个复杂的环境中,200多人的队伍,没有接到过一封投诉信,没有发生一件违法违纪的事情。
(标)“先抓证据后抓人,没有证据不抓人”。
()记者:据了解,“侦破贪污贿赂十大谋略”、“追捕逃犯十法”、“防止嫌疑人自杀的五种方法”、“侦查职务犯罪的"三战"原则”、“四项协查工作原则”以及上下联动的“大兵团”办案机制,这些行之有效的反贪工作方法和谋略,全都源自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在引领创新我国反腐体制的同时,广东反贪是如何随时代发展变化的?
()张学军:
反贪工作长期而艰巨,和贪腐分子作斗争,需要靠谋略斗智取胜。贪腐分子往往有权有势有钱,有背景有后台,是高智商犯罪。有的还有反侦察经验。面对复杂的斗争形势,对办案人员的素质,对办案质量都要求更高,打击要准,实现实体公正;程序合法,做到程序公正。我们提出了“文明办案‘十忌’”等,不断提高依法文明办案水平。
依法办案,特别要强化证据观念,“先抓证据后抓人,没有证据不抓人,有了证据也不一定抓人”。前两句讲的是依法办案,程序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后一句讲的是实体公正,准确办案,打击犯罪,宽容失误。记得我省某市有个案件,有一包工头,花8万元把一家国企丢弃在露天的发动机买去,转手15万卖给了一家中外合资企业,赚了7万差价,被区检察院以投机倒把罪逮捕,报到省检察院认真分析后,认为只是违反了工商管理法规,未办理该商品的经营许可权执照,没有社会危害性,不构成犯罪。
20年来,反贪工作也是随着时代发展与时俱进。早期反贪是“以袋为界”,看是否装进“自己口袋”。后来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又遇到了许多新问题,譬如脑力劳动算不算“劳动”?知识分子的“炒更”,算不算“犯罪”?还有“投机倒把”罪,计划经济时期把长途贩运看成投机倒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不能那样看了。
记得某市当年有一个股份制企业诞生后,一些同志就看不慣说:“这是什么东西?既不是全民,也不是集体,又不是个体,四不像。一定要把这个‘怪物‘扼杀在摇篮里!”当时,我刚从中央党校学习回来,听党校老师讲过这叫股份制,才及时解释阻止了。
广东检察机关在实践中逐步摸索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执法办案的。当时我们在广东执法遇到了三个矛盾:计划经济时期的立法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执法矛盾、变革时期经济政策调整变动性和法律相对稳定性的矛盾、全国情况普遍性和广东先行一步特殊性的矛盾。
这就要求我们执法办案必须区分三个大的政策界限:罪与错、罪与败、罪与风。即犯罪与犯错误、犯罪与失败、犯罪与不正之风。区分好罪与非罪的界限,以邓小平“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指导办案,才能在打击贪污贿赂的同时,保护一大批勇于改革、敢于探索的干部。具体说就是“四看四指导”:一看行为有无社会危害性,二看党和国家最新经济政策,三看行为是否符合犯罪四个构成要件,四看案件时间地点条件,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办案既是一种执法行为,又是一种哲学哲学实践。我国的法律属于社会主义法律,就要受马克思主义指导;我们在中国执法办案,就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来指导。广东检察机关正是这样做的。
(标)“案后防”变为“案前防”
()记者:反贪工作不仅要打击犯罪,还有预防犯罪的职责。在不放松打击犯罪的同时,广东如何更加注重预防,努力构建广东特色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张学军:
我们曾对许多犯贪污受贿罪的领导干部案件进行过认真剖析,都是因为缺少自律、监督和预防,从一般违纪违法开始,才逐步走上犯罪道路的。
当时,暨南大学管基建的处长因受贿被查处后,校长刘仁怀说:“以前学校没有钱发愁,现在有了钱更发愁。国家给了学校很多钱,就怕管不好、用不好。大会小会讲廉洁自律,有些人偏不听。”他主动要求广东省检察院到暨南大学对基建和招生进行同步预防。
为了预防犯罪,广东检察机关创造了省建合作模式、广州模式、深圳模式、茂名模式、江门模式、暨南大学模式、揭普高速公路模式等预防职务犯罪的经验,把“案后防”变为“案前防”,从“亡羊补牢”到“防患于未然”。对省市的重点工程开展同步预防工作,提出建设“双优工程”,既建优质工程,又建廉洁工程。双方签署预防重大工程职务犯罪协议,主动监督,积极预防。广州地铁建设、白云新机场建设、广州会展中心、揭普高速公路等一批省市重点工程,从招投标、预决算到工程监理、质量标准、经费开支等等,全部公开透明,全程加强监督,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职务犯罪。
()陈武: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2008年12月30日兼任反贪局局长
(标)_个案协查推动做活全国反贪“一盘棋”
()记者:20年来,省检察院反贪局把办案作为工作重心,不断寻求制度上的创新,促进全省反腐工作的开展,也为全国其它省市的反贪污贿赂斗争提供了成功经验。
()陈武: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各省份间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需要协查的案件逐年大幅增加,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树立“全国检察一盘棋”的指导思想,提出并实行了“依法协查、积极协查、文明协查、有效协查”四项工作原则,确立了协查一体化的工作思路,促进了全国反贪污贿赂侦查协作工作的发展。
目前,个案协查工作已成为我省反贪工作的亮点品牌。在四项工作原则的基础上,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先后制定了《案件协查工作细则》、《反贪案件协查工作半年报表》等制度,实现了协查由向导型向侦查型、被动性向主动性、不规范向规范化的“三个转变”。
2004年以来,广东全省反贪部门共协助办理省内外案件逾万件次,协助调查取证近4万份,协助兄弟省市检察机关抓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416名,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个案协查工作已经成为广东省反贪工作的一大亮点和一大品牌。
(标)“一案一评估、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
记者:1989年,全省有15个检察院还没有车,102个检察院没有囚车。20年来,广东反贪工作已发生巨大变化,至今年5月,省检察院反贪局几经整合,现调整为综合指导处、指挥中心办公室、侦查一处、二处、三处等5个处室。形成网络电话群众举报社会监督新格局,积极推进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依法办案步伐加快。新时期反贪形势的特点如何?
()陈武
新时期,反贪形势更复杂,任务更艰巨,群众期待也更大。高智能的证劵金融建筑领域犯罪,犯罪转移和隐蔽性增强。“犯罪黑数”增加:如境外交易,境内办事;如远期回报,现在办事,退休拿钱;自己办事,远亲收钱等等。窝案串案、行业领域团伙作案突出,商业贿赂案件、涉农案件居高不下,高科技手段增加了作案的隐蔽性。如今基层县一级反贪力量仍然不足。
为此,今后将积极引进法律、电脑、审计等专业性人才进入反贪局,以适应形势变化。办案过程中,全省检察机关逐渐总结出“抓系统,系统抓”的办案方法,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贪污贿赂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部门和领域,研究这些系统犯罪的特点、规律和主要环节,加大对这些系统犯罪的打击力度,把案件查深查透。
面对新形势,广东将积极适应网络时代要求,发挥媒体联合监督作用,针对新情况、新措施,以“公正、理性、平和、文明、规范、高效”的执法理念,将理想信念和坚定的执法理念,转化为执法的坚定性和反贪办案的毅力和能力。“三个一”的办案机制,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确保反贪工作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而提出来的。
今年的全省反贪工作会议上,检察长郑红强调,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要全面推行“一案一评估、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的“三个一”办案机制,总结经验教训,检验工作绩效,扩大办案效果,“促进法律监督水平的提升”。此外,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工作也摆在了同样重要位置。
1989年至2009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5468件40880人。查处大案26225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2286人,其中厅级干部20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2.8亿元。20年来,全省反贪系统有148个先进集体受到表彰,涌现出565名反贪骨干。”
广东省检察反贪系统取得的成绩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广东省委的肯定。2005年10月,广东省院反贪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005年和2008年,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和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反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