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从化市检察院注重规范、引导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积极推动通知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日前侦查人员首次出庭作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贯彻新刑诉法对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要求,该院与从化市法院、公安分局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就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针对侦查人员对出庭作证的畏难情绪、排斥心理以及担忧增加工作量的问题予以释明,并达成共识。该院牵头法院、公安分局共同制定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实施办法(试行)》,规范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情形、程序的提起及流程等。
积极开展对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指导和培训工作,通过邀请公安干警观摩庭审活动,并向侦查人员讲解庭审的流程、证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庭礼仪等方面的知识,提高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能力。
在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前,该院公诉部门与作证的侦查人员还会就案件事实、定性、争议焦点等问题进行庭前沟通,并针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能提出的问题,做好应对预案。如今年该院在办理一起被告人不服交警部门责任认定的交通肇事案件中,通知事故现场勘查的警官出庭作证,针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责任认定提出的质疑,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释,补强了责任认定书的证明力,消除了被告人的内心疑惑,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编辑:邢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