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管理、服务、参谋、监督、评价”的作用,从规范执法活动着眼,从关注办案细节入手,加强办案过程监督,对案件网上流程推行规范管理,发挥 “监控器”职能,有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一是强化制度规范管理。清新区院案管中心始终以制度规范管理,从严格办案程序控制抓起,强化案件流程管理。根据案件受理工作实际,对所受理的案件运行状态、运行质量进行全面跟踪的监控。
二是强化案件网上流转。将原来由各科室分散管理的工作文书、法律文书收归统一管理。通过案件管理办案系统将受理的案件分流给各业务部门承办人员后,由承办人员在该办案软件中办理案件,在网上流转,各类法律文书经科长、副检察长逐层审批,办结后经网上流转至案管中心审查通过后方可结案。
三是强化在受理案件过程中的预警提示。对所受理的每一起案件的各个环节运行定位状态,接近或即将接近到期的案件发出预警提示,将预警情况及时提醒业务部门对应承办人员,向承办人员发出口头预警,必要时发出书面预警通知,提示或提醒承办人员确保案件在法定时限内办理案件。
清新区院案件管理中心成立以来,通过案管系统受理、流转并同步监控案件776件,送案审查755件,填写并送达法律文书1000多份,发出口头超期预警提示200多次。
(编辑:邢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