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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刑期多算一月,检察官依法纠正
作者:朱香山 韦磊  时间:2013-04-27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东莞市院派驻市第二看守所检察室在开展日常检察工作中发现,留所服刑人员王某忠执行刑期计算错误,经调查核实后,依法向审判机关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发出纠正意见书予以及时纠正,有效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维护了司法公正。 

  近期,东莞市院驻所检察人员在开展个别谈话教育过程中获悉,留所服刑人员王某因案件执行刑期计算有误,家属多次向法院反映也没有结果而情绪较为低落。该驻所检察室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启动调查机制,通过找本人谈话以及到虎门看守所和办案单位查阅卷宗进行核查。经调查,王某忠反映的案件情况属实:王某忠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于2011年7月26日被收监执行。法院对其计算刑期时只扣减了因赌博被行政拘留的六天,而没有扣减因涉嫌赌博罪终止行政处罚转刑事拘留的一个月时间,导致刑事执行刑期计算有误,羁押期限多算了一个月。据此,该市院检察室于2012年6月14日向该市第二人民法院发出纠正意见书要求及时纠正。法院采纳了检察意见,于6月28日作出纠正并向看守所送达了更正后的执行通知书,将王某忠原来的执行刑期减去了一个月。 

  (编辑:邢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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