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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清城:落实救助工作解民忧促和谐
作者:蒋佳伽 欧阳胜勇 清城检 陈雪茹  时间:2013-04-17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近日,记者从清远市清城区检察院了解到,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青龙村委会龙狮田三村81岁的老人潘某均从该院领到了5000元司法救助金,老人那布满老茧的双手紧紧握住王运成检察长的手,双眼湿润,激动得说不出话来。有了这笔钱,暂时解决了他一家的生活困难。

  据了解,在2003年6月,潘某均的儿子潘某清驾驶摩托车在源潭镇青龙茶亭路段遭遇一辆无牌号大货车从后面超车发生碰撞,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潘某清当场死亡,其妻子叶某容重伤。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附带民事赔偿十三万多元。多年来,潘某均一家只拿到小部分约八千元的赔偿金,法院的判决也一直无法执行,致使潘某均一家生活陷入困难。

  据悉,2013年3月6日,正值该院检察长接访日,81岁的老人潘某均带着一家人的希望来到该院进行信访。王运城检察长亲自接访了他,在听闻潘某清一家的悲惨遭遇后,王运成检察长亲自批示要求控申科认真审查,从司法关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出发,对其进行司法救助,为其解决生活困难。控申科经过认真调查核实,潘某均所反映的情况属实,符合刑事被害人救助的条件,根据《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该院决定给予潘某均5000元救助金。  

  据统计,该院从2012年8月设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以来,已先后对11名刑事被害人进行救助,累计发放救助金6万元。

   

   

(编辑:杨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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