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惠州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上级工作部署,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派驻镇街检察室建设,争取设立了12个有机构、有编制的派驻镇街检察室,进一步延伸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生和维护稳定的一线平台。
一、加强调查研究,积极争取市委支持。陈华贵检察长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亲自研究部署惠州检察室建设工作,制定了《2012年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围绕“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奋斗目标开展创先争优项目表》,明确把推进派驻有正式机构的镇(街)检察室建设纳入创先争优项目。同时,成立调研组,对基层全市法律监督现状进行摸底调研。去年6月底,陈华贵检察长向市委常委会作了工作汇报,市委同意“在有基层法庭的中心镇(街道)设立基层检察室,具体事宜由市检察院按程序报市编委研究”。
二、加强组织协调,迅速推进检察室建设。市检察院积极与市编委、市财政、市规划以及各县(区)党委政府联系,全力推进检察室建设,指导各基层检察院在治安问题突出、信访维稳压力较大、职务犯罪多发等中心镇(街)设立检察室。至2012年底,全市检察机关共设置了12个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办公办案场所的派驻镇(街)检察室。
三、加强职能发挥,初见工作成效。全市检察机关12个派驻镇(街)检察室成立后,积极协同基层政法、信访部门化解矛盾纠纷167件,参与查办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3件,督促派出所抓捕嫌疑人3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34人次,收集并上报“三打”线索34件,参与办理“三打”案件121件,初步发挥了检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基层稳定的一线平台作用。
(编辑:邢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