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检察院被省、市院确定为行政检察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单位以来,立足检察职能,找准行政检察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创新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主动参与和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平安、和谐城区”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9月5日,清城区检察院向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发出“将市区范围内的沙井盖进行编号管理,定期巡查,消除安全隐患”的检察建议,当日被采纳,并促成该局建立了道路井盖设施的巡查管理、应急抢险和维修责任制度。
8月31日,位于清城区凤城街办松涛西二街的环岛花园路口转弯处的一个沙井盖(直径约70公分)已不知去向,只见沙井孔旁边放着一截断了的水泥电线杆和几块石头,没有其他明显的警示标志。过去5天了,也无人管理,更不见相关部门到现场修复。有时可见车辆轮胎陷入沙井,不能动弹,造成车损。因环岛花园附近居住人口相当集中,也是一个物流中心,车辆流量很大,道路不宽,沙井盖不见了,没有相关部门来管理和修复,存在安全隐患,很容易导致事故发生,影响了市民安全出行。对此,清城区院依法向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发出三条建议:一是尽快修复环岛花园路口的沙井盖;二是建立道路沙井盖管理制度;三是切实履行城市管理职能。
检察建议发出后,城市综合管理局高度重视,当日派员修复了沙井盖,并及时采取三项整顿措施,向清城区院反馈建议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并执行道路井盖设施的巡查管理和维修责任制度,成立市政设施巡查小组。二是建立应急抢修制度,发现或收到井盖设施缺损信息后,立即设置围档、警示标志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并在24小时内完成补缺。三是建立和完善市区沙井盖设施管理档案,将市区范围内的沙井盖按道路区域设立台帐进行编号管理。四是加强对城综局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职业教育,提高服务意识,尽责尽力保障城市道路完好、交通畅通和行人安全。
另外,城市综合管理局管理人员反映,市区道路沙井盖、路灯等公共设施经常被盗或被毁坏,给城市管理带来很大困难。因此,下一步,清城区院将针对这个情况向公安派出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派出所在治安巡逻中对辖区内主要路段的道路沙井盖加强巡逻,对盗窃或毁坏沙井盖、路灯等公共设施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
据悉,今年7月16日,清远市区城市管理职能已下放到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具体履行清远市区的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路桥、公共设施、路灯灯饰的管理、行政审批和城管执法等方面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