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是一个山多人少,人口数不足13万的小县,也是我国独有的壮族、瑶族居住的少数民族自治县。特殊的行政区域,特殊的地理环境,人际关系复杂的状况,造成了当地干部群众在生产、生活及经济工作中时常发生邻里矛盾、山林纠纷、群体械斗、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等刑事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
然而,这并没难住仅有30名干警的连山县检察院。该院通过积极整合人力资源,严格执行铁的办案纪律等措施,最大程度发掘办案潜力保证了把每个案件办成高质量的铁案。当地壮、瑶等少数民族的乡亲都称赞检察机关办案能力强,为连山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出了大力气。
检察长也到办案一线
连山县检察院有编制内干警为30名,是名副其实的“小院”。特别是仅有的6名反贪、反渎部门干警办案经常分身乏术。怎么办?
他们的办法是向社会招聘政治素质高、法律意识强的青年,安排在后勤部门和办公室从事辅助性工作,让办案人员专注于案件。每办一宗案件,全院干警、职工按照各岗位的工作职能,整合为审讯突破、安全保卫、材料审核、会计查帐、后勤保障等五个办案工作组。有执法资格的干警担任组长,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确保每宗案件快立、快侦、快结、快诉。
办理案件时,检察长也同其他干警同甘共苦,一道去调查取证,一样接受各种困难的考验。在查办原连山公路局长班某、原连山县地税局长范某等涉嫌受贿案过程中,检察长范志良与主办人员远赴清远、连州等地调查取证,与反贪干警战斗在办案第一线,为办案干警排除阻力和各种困难,成功地取回了重要证据。
办案人员也被“隔离”
连山检察院结合当地社情民俗,人际关系状况,制定了一整套办案纪律。按照规定要求,凡参与办理自侦案件的各工作组人员全部吃住在办案区,不到案件了结,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所有工作人员在办案期间,一律关掉手机,不准使用其它通讯工具与亲朋好友联系,与家属联系需经检察长批准。
“犯罪嫌疑人被强制了,办案人员也被‘隔离’了。” 连山县检察院检察长范志良告诉记者,“连山县城小,居民少,干警们多年生活在这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基本上没有不认识的。一旦有案件发生,托关系的,说情的都会一个接一个地来了。只有执行这样铁的纪律,才能保证案件的办理不受干扰和影响。”
正是严格执行铁的办案记录,今年上半年,该院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6宗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而全院干警、职工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违规现象;所办案件实现了无错捕错诉、无漏捕漏拆、无国家赔偿、无无罪判决、无超期羁押、无涉法上访的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