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刑罪犯解法释疑,积极维护罪犯的合法权益,既可以促进罪犯认罪服罪、安心改造,又是驻监检察重要业务之一。清远市检察院驻英德监狱检察室一直十分注重此项检察工作,积极拓宽执法监督平面,不断强化五项工作机制,为罪犯反映诉求开通“高速路”,从而有力地保障了罪犯的合法权益,对监管改造安全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是检察官约见机制。该制度规定罪犯可通过检察信箱、委托监狱警察转达或直接向日常巡视的驻监检察官提出约见请求;约见内容主要包括:依法向罪犯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关于监管机关或执法人员执法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控告;规定驻监检察官在收到书面约见后逐件进行登记,及时与罪犯见面,“面对面”询问、解答和处理罪犯咨询、举报、控告,根据情况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做好约见记录工作,约见后及时将情况录入电脑并归档。罪犯高某某,判死缓,因入监后多次要求开通亲情电话均未得到答复,且非常想念四川老家的母亲和孩子,从而产生轻生想法,通过检察官约见谈话教育,高犯放弃了轻生想法,表示会积极改造,后检察官又向监狱反映为其开通了亲情电话,为此,高犯特别写信感谢检察官的教育和帮助。通过检察官约见制度,及时了解发现刑罚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服刑人员的诉求,并及时给予纠正和帮助。截至今年6月,驻监检察官共接受罪犯约见89人次,提出并纠正违法现象43次,提出口头检察建议65条,为服刑人员解答法律疑问76人次。
二是实行检察官接访制度。将检察官约见延伸到罪犯的亲属,即在每月的检察官接访日,由负责接访的检察人员将印有驻监检察官职责和联系电话的“阳光检务”宣传资料派发给前来会见的罪犯亲属。同时,接访检察官应罪犯亲属的要求,也可以不在监管场所内受理他们反映的问题,此举打消了罪犯亲属的顾虑,把那些自认为不便说、不能说和不敢说的“心底话”道了出来。截至目前,检察室共向罪犯亲属派发“阳光检务”宣传资料860余份,接待罪犯亲属80多人次,为他们解答法律疑问80多次。
三是坚持实行收监、出监谈话教育制度。一是坚持每月给新入监罪犯上法制专题讲座,稳定入监情绪,增强罪犯的遵纪守法意识,促进他们认罪服法和安心改造;二是坚持每月到各监区开展罪犯出监集体或个人谈话教育,并向罪犯派发《服刑人员信息调查表》,教育他们如何更好地融入社会,鼓励他们树立信心,学法、知法、守法,靠自己勤劳,做一个对家庭、社会有用的人。如2011年3月初,驻监检察室在对深圳投送的新犯林某某进行谈话教育时,林犯说其行李袋里有两小袋“冰毒”,在深入了解情况后,建议对林犯暂不收监,并将疑似“冰毒”送有关部门检验(经检验该物品正是“冰毒”)。后监狱采纳检察建议将林犯退回深圳市看守所羁押。派驻以来,检察干警共为新入监罪犯上法制宣传教育课33次,参加听课的新犯人数达5979多人,对维护监管秩序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开展出监谈话教育33次,接受出监教育1300多人次,为罪犯重新做人、回归社会作出了重要指引。
四是实行检察官巡察机制。根据《监狱检察办法》的规定,派驻检察人员每月派驻监狱检察时间不得少于十六个工作日。为此,驻监检察干警经常深入罪犯劳动、生活、学习“三大”现场进行巡察检察。通过巡察检察,既可以随时随地了解发现监管警察的执法问题、安全生产问题,又能迅速将问题及时给予纠正,防患于未然。同时接受罪犯的约见,及时为罪犯排忧解难。在巡察检察中,有些罪犯反映生产师傅时有带钱财、食品入监等问题,驻监检察室及时与监狱有关领导沟通,建议监狱一定要加强对生产师傅的搜身检查工作,确保监管秩序稳定。
五是每周开启检察信箱。结合阳光检务工作,驻监检察室在英德监狱十个监区分别设立“检务公开”宣传栏、检察信箱,并公开驻监检察室的联系电话,为罪犯控告、举报和申诉开辟了“绿色通道”。设立以来,共收到罪犯投放到检察信箱的申诉、控告、约见等各类信件93封,均及时予以答复或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