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伙同他人多次假冒卫生安全检测中心的工作人员,以检查禽流感及卫生安全标准为名,实施招摇撞骗,骗取多间小食店主的钱财将近7000元。近日,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对这三名男子以招摇撞骗罪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对其三人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3年4月20日9时许,同为湖南老乡的谢某华、杨某、邓某志等三人伙同他人经商量策划后,驾驶一辆捷达牌小汽车,携带对讲机、伪造的安全检测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证(外套有公安字样及警徽标示)以及伪造的“安检票据”等作案工具,去到增城市新塘镇某烧味店,冒充公安安检部门工作人员,以检查禽流感,食店是否符合卫生安全标准为名,在店里看了一下垃圾油和用油情况,说店里的卫生不及格,要收取卫生材料费、押金等,骗取被害人店主“安全材料费用”900元以及保证金1000元,后逃离现场,共同分赃。在4、5月期间,三名男子又伙同他人以同样的方法,在新塘镇范围内的其他小吃店或小卖部又作案四次,共骗取“安全材料费”、“安全检查费”4900元。五次作案合计骗取现金人民币6800元。随后,三名被告人被抓获归案。
(编辑:邢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