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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以女性为对象 聋哑人盗窃团伙作案30起
作者:徐震 王源浩  时间:2013-11-21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一个以老乡为纽带的聋哑人盗窃团伙,专以女性为作案对象,在10个月内疯狂扒窃30次。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洪某等4人涉嫌盗窃罪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挖线索,聋哑人盗窃团伙浮出水面  

  2012年12月19日下午,深圳市福田区上沙某市场的保安队长黄某某像平时一样巡逻,正走着突然发现两名之前曾在该市场进行盗窃的男子,于是黄某某一边盯住他们一边通知同事支援。果不其然,不一会儿其中一名男子就准备对一名女子实施盗窃,但还未下手即被该女子发现。见盗窃失败两名男子便准备离开,于是黄某某立即上前将实施盗窃的男子抓住,而另一名男子则侥幸逃脱。后黄某某将抓获的男子扭送至派出所。

  2012年12月20日下午,深圳市福田区上沙某超市的老板纪某某突然听到一声叫喊,原来一名女顾客的手机在超市内被盗走,于是纪某某要求所有人先不要离开,并让该顾客拨打被盗手机的号码。正在此时,一名女子突然拔腿往超市外跑,纪某某和该顾客马上追了出去,并最终将该女子抓住。经查看超市监控录像,发现盗窃手机的是另一名女子,而该女子是其同伙。后该女子被民警带回派出所。

  办案民警很快对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可让民警感到意外的是,两名犯罪嫌疑人竟然都是聋哑人,只能用手语进行交流。同时,办案民警也注意到,该两名犯罪嫌疑人均是聋哑人且各有一名同伙在逃,同时在实施盗窃时分工明确、手法娴熟;警方再联想到最近辖区内几宗盗窃案件的案情具有相似性,因此推测此二名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是团伙作案,且很有可能来源于同一团伙。根据上述种种迹象,办案民警决定对有关线索进行深挖,于是一个聋哑人盗窃团伙渐渐浮出水面。

  猛收网,民警一举捣毁该盗窃团伙  

  经过整理相关案件,梳理有关线索,办案民警发现自2012年3月底至2013年1月中旬,一个由多名成员组成的聋哑人盗窃团伙专以女性为作案对象,在福田区范围内以团伙分工合作扒窃的方式疯狂作案30起,其中仅在福田区新洲某商场就作案4起。经过一段时间的前期侦查,在掌握该团伙的活动规律后,民警决定进行收网。

  2013年1月18日,办案民警通过监控录像发现三名盗窃团伙成员再次出现在福田区新洲某商场,于是民警立即展开抓捕行动,最终在该商场一楼的某服装店门口将准备再次实施盗窃的三名成员抓获。经过突审,三名成员均对其等多次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供出了团伙其余成员的住所。于是民警顺藤摸瓜,于2013年1月22日在罗湖区布心花园将另外两名团伙成员抓获归案,从而一举捣毁了这一疯狂作案的聋哑人盗窃团伙。

  经统计,该团伙在不到10个月的时间里,共盗窃现金人民币2万余元、港币6百余元及200美金,手机20部,以及钱包等物品若干,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近5万元。

  严审查,揭开聋哑人盗窃团伙面纱  

  经审查查明,该团伙是一个以老乡为纽带的聋哑人盗窃团伙,8名团伙成员(此次提起公诉4人,其余4人另案处理)均来自湖北省。27岁的洪某是团伙的“老大”,也是团伙中年龄最大的,负责教授团伙成员盗窃方法,并组织团伙成员进行作案。团伙其余成员洪某勇、陈某某、骆某、刘某某、詹某某、刘某甲、刘某乙的年龄均在21岁以下,最小的陈某某被抓获时还是个未成年人。此外,除骆某是初中文化,其余成员均是小学文化或文盲。

  该团伙每次作案均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成员共同实施,作案时各成员间分工合作、手法隐秘,其中洪某、何某某、陈某某主要负责实施盗窃,骆某、刘某某、詹某霜、刘某甲、刘某乙则负责帮助掩护。在30起案件中较为典型的是:

  2012年12月6日下午,洪某带领陈某某、骆某、刘某某来到福田区上沙东村某超市寻找作案目标,后发现一名女子将挎包放在婴儿车内,于是趁该女子付款之机,由洪某、骆某、刘某某负责望风,陈某某上前推了该女子一下后从婴儿车内的挎包里盗走一部手机,得手后四人迅速离开现场。

  弦外音,还原盗窃团伙背后的故事  

  据悉,该聋哑人盗窃团伙每次作案后盗得的财物均交由“老大”洪某处理,洪某则负责团伙成员的食宿等日常开销,并每月给各成员10元至100元不等的零花钱。这些聋哑人中有些起初并不愿参与盗窃,却因遭到洪某的殴打而不得不被迫参与,后来时间一长也就自愿跟着洪某盗窃了。此外,洪某还要求团伙其他成员,万一盗窃时失手被抓绝对不可以将其供出,否则便找人殴打他们。

  团伙成员之一的骆某供述了自己的入伙经过,其是2012年10月在路边看到几名男子在用手语,于是上前跟他们进行交流,之后其便陆续认识了洪某、陈某某等团伙成员。后来洪某开始教其如何盗窃并要求他参与盗窃,刚开始其表示拒绝,但是被洪某狠狠地打了一顿,于是不得不被迫参与盗窃,后来由于洪某给其安排食宿并且每月给其100元零花钱,考虑到自己生活需要用钱,其便自愿跟着洪某盗窃了。除骆某外,陈某某、刘某乙等团伙成员均有类似的供述。

  据了解,其实团伙中不少成员也有他们自己的家人,同时家人对他们的情况也或多或少了解一些,但是却没有制止他们,而是放任甚至是放弃他们,任由这些聋哑人漂泊流浪、自生自灭。没有一技之长的他们找不到工作也没有其他经济来源,于是在洪某的威逼和生活所迫下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实殊可怜,亦甚可悲。

  检察官:应给予聋哑人更多的关爱  

  据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近年来,聋哑人犯罪案件不时发生,呈现出涉案人员文化程度较低,以财产犯罪为主,团伙性较强等特点。这些特点也从侧面反映出聋哑人群体目前的生存状况:失学、失业、贫困、无助、孤独、受歧视,极为恶劣。

  绝大部分聋哑人都是生来即如此,可谓天道不公,而身有缺陷的他们,生活必然会比常人更为困难和艰辛。为了生存,他们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和汗水,同时承受更大的压力和痛苦。他们是真正的弱势群体,需要得到更多的关爱!但现实中,他们却往往因为聋哑而自小受到家庭的漠视乃至社会的歧视,使得他们在承受生理缺陷的同时还要承受心理伤害的痛苦。于是在不法分子的威逼利诱和生活所迫下,部分聋哑人年纪轻轻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虽然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涉及政府、社会、家庭以及聋哑人自身等多个方面,改变这种现状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但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给予聋哑人这个群体更多的尊重和关爱。比如,我们不要用异样的眼光看待聋哑人,不要在聋哑人使用手语交流时模仿,我们甚至可以给他们一个善意的微笑,或者一个肯定的点头,而这些都是我们能够做到的。

  同时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在外务必要时刻保持警惕,现金和贵重物品不要离身,也不要放在外衣口袋等处,以防自己的财物被盗。特别要提醒的是,千万不要将挎包、购物袋等物品放在或者挂在婴儿车或手推车上,因为在上述30起盗窃案件中有10起是犯罪嫌疑人趁被害人不注意之机将婴儿车或手推车内的物品盗走。

  (编辑:邢曼)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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