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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一男子制造、销售“黑火药”获刑十年六个月
作者:于兵万  时间:2013-10-14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近日,茂名市茂港区一男子杨某擅自制造、销售黑火药给附近农村村民做年例时放铳,造成严重后果,情节严重,构成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罪,获刑十年六个月。

  据悉,杨某知道附近各村做年例需要黑火药制作铳来燃放,为牟取利益,便从2011年开始,陆续购买高氯酸钾、黑木炭、硫磺等原材料,按照一定的比例自己非法配制黑火药,然后销售给附近做年例的村,自己顺便从事放铳的活以赚取放铳的工钱。据公安机关查实,杨某共制造黑火药63.5斤,向附近的农村销售50斤,公安机关还在其住处还搜出高氯酸钾原材料27.5市斤、成品黑火药23.5市斤、四扎炮引、24只铳壳(大号9只,小号15只)、木塞一批、木锤一把。201212月,杨某销售黑火药给某村委会做年例放铳用时,该村委在制作铳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引发爆炸,造成2人重度爆炸烧伤、重度呼吸道吸入性损伤的严重后果。

  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后经检察院机关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杨某于近日被法院依法判决犯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编辑:邢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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