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喝酒乘坐公交车,因不满同车一乘客携带的纸箱阻碍其他乘客下车,用脚将该乘客踢下车致人左手腕骨折。近日,广州增城市检察院对该名男子张某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今年2月份的一天中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午饭喝酒后,乘坐公共汽车去到增城市小楼镇约场村黄贝岭路口,由于同车的一名女乘客黄某某有三四个个纸箱需要搬下车,耗时较长。见状,张某某心生不悦,认为女乘客黄某某“慢吞吞”下车,在浪费时间,导致堵住车门口阻碍乘客下车,就带着酒气和她发生口角,让她不要把箱子放在那里,女乘客则驳斥称不关他的事。争吵之间,张某某趁黄某某下车时弯腰搬纸箱时,用脚踢其屁股使她跌下车去,致女乘客黄某某左手腕骨折,经法医鉴定损伤程度属轻伤。
(编辑:邢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