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警方5月28日称,一名男教师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刑事拘留,嫌疑人吴某东目前供述受害者有四名二年级女生。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涉事学校弘基学校是一家九年一贯的民办学校,以外来工子弟为主,受害者来自二年级的同一个班。据警方初步调查,事发始于去年的8月,只是最近被家长发现后报警才东窗事发,不排除有其他受害者未来出现。
受害女生家长呼吁社会和政府更加关爱儿童。有公益机构表示愿意为家长和受害女生提供心理辅导等专业指导。
女儿捶背时家长发现可疑
据深圳警方昨日介绍,受害的4名女生前日已经到医院做了法医鉴定,鉴定结果也已经提交给了他们,但有待进一步侦查。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事发班级,发现原本装在墙上的班主任照片已经被人拆掉,其他老师都不愿意谈及此事。
此事是如何东窗事发的?据负责该案的南山公安分局副局长介绍,其中一个家长让小孩捶背,他觉得捶得非常好就问,小孩就说在学校帮老师捶背,家长比较敏感,就问孩子还有做了些什么,小孩就把其他的行为说出来了。
该名家长随后还了解到,除了自己的女儿,受害的还有班上其他3名女生。4名家长意识到事情严重性后,于昨日上午报警,但因担心有关方面不能公正处理此案,家长们同时也向媒体求援。
南山警方昨日的通报称,警方接报后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并在昨晚将嫌疑人抓获。深圳南山派出所办案民警透露,嫌疑人对相关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不排除有更多受害者
警方透露,根据嫌疑人交代,4名受害的女学生都是他所任教班级的学生,从去年8月开始,他利用中午午休时间或周五放学后在教室内对学生进行猥亵,触碰女生的敏感部位。
据办案民警介绍,星期一到星期五之间,有一部分学生不回家,寄托在学校午休,犯罪嫌疑人就利用这个时间作案。“我们现在初步的查证是犯罪嫌疑人不是每天作案,但作案持续了大半年时间。”
据了解,涉事的班级有学生48名,其中寄托在班上午休的大概只有20人左右。据受害女生的家长讲述,每天午休,作为班主任的该嫌疑人会到现场值守,然后把当天值班女生叫到讲台后进行猥亵。
警方分析,由于4名受害人年纪尚轻,对“性侵”、“猥亵”等概念并没太多的认识,这间接导致了猥亵事件长期存在而未被家长和校方发现。他们还坦言,随着事件被揭发和案件的深入,不排除还有其他受害女生。
深圳南山公安分局副局长介绍,公众要理性地看待,孩子到底要掌握哪些知识?“我们要界定哪些行为是性骚扰或者猥亵,我觉得这是当务之急的。”
涉事校方负责人欧阳老师表示,其在昨晚听说吴某东被刑拘后才知事因,表示“震惊”、“震怒”和“无语”。南山区教育部门称已取消吴某东教师资格,并工作组进驻该校做事后处理。
【各方声音】警方公开通报:嫌疑人供述四人受害
据南山警方昨日给南方日报的通报,2013年5月27日上午,南山公安分局南山派出所接到报案,四名学生家长称其小孩在南山区弘基学校就读期间被老师猥亵。接到报警后南山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当晚,南山警方将嫌疑人二年级老师吴某东(男,42岁)抓获,经审讯,嫌疑人吴某东对其猥亵学生的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嫌疑人交代,自2012年8月开始,利用中午午休时间或周五放学之后对学生进行猥亵。
目前嫌疑人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
受害女生家长:呼吁大家更加关爱儿童
一名受害女生父亲在电话采访中介绍,事发在“五一”假期吃饭聊天时,发现孩子状态不怎么好,孩子说在学校挺忙,替老师捶背,出黑板报,家长觉得给老师捶腿奇怪,又看到海南万宁校长开房事件,就追问。女孩刚开始不承认,含糊其辞。家长接着问,发现事情越来越严重,涉及好几个女孩。
家长了解到,孩子值日时,老师叫其来到讲台前,老师坐着,教学生蹲下去。家长曾经教导孩子,身体有的地方不能别人碰的。但孩子平时比较听老师话,老师在触碰后,要求不给任何人讲。
27日,家长们碰头。另外一个家长介绍,之前其女给其捶腿,孩子无意间说吴老师的腿比较平,而妈妈腿不怎么平。这个家长当时没留意,在听到其他家长反映情况后才恍悟。
事发至今,家长称,经过医院的初步诊断,4名受害女生中,3名的下体出现炎症,1人情况比较严重,而1名没有。4名女生现在比较害怕,不好意思再见同学。
“在儿童节来临之前,发生这样的事情一定要引起各部门的反思,呼吁大家要更加重视对儿童的关爱,各个部门——包括公益和社会——关注儿童的身心健康。”这名家长表示。
“社会发展到今天,法治不够健全,体制不够健全,导致出现这类问题。孩子这么小,但以后一辈子的精神损失怎么算?我们社会不能只在发生事情后才解决。这类事情可能还有很多,要有危机管理意识。”这名家长呼吁。
涉事校方:“震惊、震怒、无语”
在下午课之前,一股学生人流涌进校门,记者走进这所九年制的公益民办学校大门,学校教学楼较为简陋、狭窄,地板暗黑,事发班级教室并不起眼,桌椅、讲台及黑板看上去较为陈旧,尤其是讲台,才一米高、一米宽。该教室学生依然活泼,在下午课来临前一片打闹。
“震惊、震怒、无语!”南山区弘基学校教务处主任欧阳老师用三个词介绍了他的感受。
他介绍,该校昨日上午全校老师召开海南万宁校长猥亵学生案和龙岗官员李平山在台湾猥亵男服务生案,要求加强学校管理,熟料昨晚11点,听到该校二年级老师吴某东因涉嫌猥亵女生被警方刑事拘捕的事。
吴老师称,目前四名受害女生已经请假暂停上课在家休养,学校正在开展一系列事后心理安抚等处理工作。
据其介绍,犯罪嫌疑人吴某东,1971年生,原籍湖北,有配偶及一个4岁孩子。2010年,吴某东从南山南园小学因该校关停并转,随师生分流来到弘基学校时而来。弘基学校是一所九年制的公益民办学校,吴某东是一名合同制老师。今年七月,其合同即将到期。
“我只与其在工作上有接触,此人平时说话不多,感觉做事稳重,教学管理没有出过失误,我们也没有收到家长方面投诉。”欧阳老师称,他没有料到吴某东会有隐藏的一面。
欧阳老师介绍,4名女生不幸遭受吴某东猥亵,他和其他学校主管领导也是昨日事发后才得悉,之前没有收到家长举报。据了解,该校从4年级按照国家规定开设心理健康课,由体育与健康老师上课。
深圳南山警方称,嫌疑人交代,自2012年8月开始,利用中午午休时间或周五放学之后对学生进行猥亵。据欧阳老师昨日介绍,吴某东主管的班级有48名学生,午休时分两拨学生,一拨走读回家休息,一拨家里较远在学校吃饭后来学校课桌上趴着休息,这类有近20名学生。
教育部门:撤消嫌疑人教师资格
南山教育局新闻发言人周新森表示,该局高度重视弘基学校教师猥亵女生一事,已成立工作小组进驻学校,全力协助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同时安排专业心理教师做好学生的安抚和心理疏导,并根据家长的意愿安排这几名学生转学。弘基学校已对涉事教师吴某东予以开除,我局经研究决定撤消其教师资格。
在警方尚未定案之前,即取消犯罪嫌疑人吴某东的教师资格是否过早?“因为此人已经供认不讳,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我们决定取消其教师资格。”南山区教育局新闻发言人周新森表示。
周新森呼吁,广大公众及媒体应按照公安部门调查来依法处理此事,从保护学生角度,少干预学校工作,影响未成年人正常成长。
【深度延伸】
深圳三年审诉猥亵儿童案件过百:“应帮助儿童建立起明确的性保护意识”
案件特点:受侵害儿童低龄化 大多数10岁以内 7成发生在原关外地区教育场所、校园僻静段、城中村出租屋多发 6成为熟人作案
儿童节将近,保护儿童的话题再次引起公众重视。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11年以来,深圳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猥亵儿童案105件。统计数据显示,案件呈现受侵害儿童年龄小、6成以上为熟人作案、教育场所及原关外地区多发等特点。
办案检察官建议,除加强监管,清除危害儿童安全的死角外,还应帮助儿童建立起明确的性保护意识,“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开设相应的安全教育课。”
受害者低龄化 基本为女童
据统计,2011年,深圳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猥亵儿童案件42件,2012年为43件,2013年至今20件。近3年来,全市审查起诉猥亵儿童案件105起。
那么,这些案件呈现何种特点?办案检察官表示,从被害人看,被猥亵的基本都是女童,而且大多数在10岁以内,呈现出受害女童低龄化的特点。
比如,2011年9月,宝安区某幼儿园遭校车司机石某某猥亵的女童仅5岁,而2012年3月,龙华新区某幼儿园遭保安李某某猥亵的女童则仅4岁。
另外,从案发时间看,孩子放学后是猥亵儿童案较为集中的时间段。
办案检察官表示,去年5月,龙岗区9岁女童在放学回家后发现没有带钥匙、进不了家门而遭邻居朱某猥亵,“要解决这一问题,可以为社会公益组织和义工发挥作用拓展空间,提供护送儿童上下学及托管等服务”。
教育场所多发 6成熟人作案
梳理近3年来的案件不难发现,教育场所已经成为威胁儿童案件的多发地带,作案者以老师、保安、校车司机为主,呈现出熟人作案的特点。
办案检察官表示,究其原因,熟人有更多机会和孩子相处,而家长和孩子对他们没有戒心,“近3年来的百余起案件中,60%以上的案件都是熟人作案,首推邻居、房东或房客,其次是同事、小区保安、附近小店店主或摊贩、父母的朋友等。”
宝安区检察院检察官、上述詹某某猥亵儿童案的承办人余菲菲认为,由于学生往往对老师有敬畏心理,受到侵犯不敢告诉家长,导致该类案件呈现隐蔽性比较强的特点。
另外,部分教育机构内部管理较为混乱,监管措施缺失,教职员工的素质参差不齐,在出现问题时经常推卸责任,也使得该类案件多发,“建议相关方面要加强师德建设,强化对教师等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防侵害儿童的案件发生。”
另外,从作案地点来看,75%的案件发生在深圳原二线关外的地区,校园旁偏僻路段及绿化地带、城中村的出租屋则是猥亵儿童案的多发区。
猥亵儿童罪 入刑多在五年内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检方公布的2012年最新统计数据,共有43案件起因猥亵儿童罪入刑,入刑时间在1年以下的为8起,1至2年为14起,2至3年为11起,3至4年为4起,4至5年为6起。
如2012年上半年,宝安区某校六年级美术老师詹某某在上课过程中,利用指导学生画画的机会,多次猥亵该年级女童,后6名女生指证遭其猥亵。今年5月6日,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詹某某有期徒刑二年。
同年,某校一名11岁的小女生到教室拿作业本时,被保安唐某某堵在教室墙角猥亵。后唐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而本文上述石某某猥亵5岁女童案,法院判处石某某有期徒刑仅一年六个月。
【链接】检察官建言:应帮助儿童建立明确的性保护意识
“邻居的爷爷帮我捉身上的虫子。”“小店的叔叔给我钱买手表。”当孩子这样说时,家长是否想到,你的小宝贝可能正遭遇危险?
据市检察院统计,猥亵儿童的惯用手法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是引诱型,哄骗小孩吃糖果、看电视、玩手机、打游戏、买书本或者给钱等;二是欺骗型,谎称帮孩子写作业或请孩子帮忙等;三是强迫型,直接将孩子强行抱走或威胁、恐吓孩子。
多位办案检察官表示,当儿童遭遇性侵害后,很多儿童因为年幼懵懂,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甚至认为碰到了妖怪。所以,父母要随时留意观察孩子,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比如回家比平时晚、身体不舒服、情绪闷闷不乐、晚上做噩梦、不愿上学、不愿和异性接触等,“一定要注意和缓地询问原因,耐心地帮她开解,避免孩子一个人承受痛苦。”
余菲菲则表示,很多家庭对儿童的安全教育比较传统,只注意孩子的交通安全等,欠缺性安全教育的意识。在她看来,帮助孩子建立明确的性保护意识,了解猥亵儿童的惯用手法而提前进行预防,很多伤害是可以避免的,“市检察院就专门为孩子们编写了安全法制教育智慧读本——《健康成长的20堂课》。”
那针对教育场所多发的问题,应该如何做?检察官建议教育部门切实负起对儿童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要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建立和儿童单独接触的一些限制性规定,清除危害孩子安全的监管死角。另一方面,要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开设相应的安全教育课。”
“家长也千万不要抱着‘把孩子交给学校就行了’,要切实承担起合格监护人的职责。”检察官还表示,由于之前发生过“准继父”对8岁的继女实施长达9年的猥亵、21岁的哥哥对同父异母的6岁妹妹多次猥亵等案件,“重新组合的家庭也应注意防止子女遭‘亲人’的猥亵。”
他山之石英国小学生十大宣言:一、平安成长比成功重要;二、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三、生命第一,财产第二;四、 小秘密要告诉妈妈;五、不喝陌生人的饮料,不吃陌生人的糖果;六、不与陌生人说话;七、遇到危险可以打破玻璃、破坏家具;八、遇到危险可以自己先跑;九、不保守坏人的秘密;十、坏人可以骗。
【心理建设】
“春风网——心理创伤援助公益平台”创办人隋双戈博士:不要想当然地做“为他好”的事儿
发生这种事,我们怎么办?
对家长来说,最重要的是自己要保持冷静,才能应对得当。对待孩子要和平常一样,要和家庭成员达成共识,大家都要用一致的方式对待孩子。同时观察孩子的状况,了解相关知识,根据他的不同表现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例如有的孩子这时候有退步的表现,好像小了好几岁,特别粘人,适当的关怀、陪伴等让他有安全感的事儿都得做。必要的话,家长可以获取专业心理援助人员的帮助。
如果家长需要帮助,我们愿意无偿为家长提供心理支持、专业指导,解答家长的相关问题、协助处理家长的焦虑等反应,也会对孩子提供心理支持,协助处理相关反应,陪伴他们度过困难的时期。
在对遭遇猥亵及性侵的未成年人的早期干预中,如果处理得当,父母(养育者)提供的支持、干预将是最为有效的。
要理解孩子,而不是责问;接纳孩子,而不是排斥;尊重孩子的想法,而不是想当然地做“为他好”的事儿,才能避免家长常见的可能会扩大事件影响的本能反应。
父母(养育者)、重要关系人对事件的态度、言行,直接影响着事件在孩子心中的印迹。客观、冷静的态度,始终如一地能让孩子感受到关爱的言行,将有利于事后的恢复。
除了要明确“不是孩子的错”之外,还有一个常常被忽视的事实就是:“整个家庭也是受害者”。事发后,孩子常听到一些责备家庭的声音,觉得是家人的错导致了事件的发生,如教育不足、照看不周、关心不够等。
“当社会对家庭的态度变了,给予更多的支持,家庭才会有余力自助、互助,寻求家庭与个人的恢复。”
(编辑:邢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