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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少女会网友惨遭殴打并强奸
作者:何文艳  时间:2013-05-14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一未成年少女通过网络结识一在深务工的男网友,交往3个月左右,该少女从外地来到深圳与男网友结伴游玩。男子让少女暂住其出租屋内,深夜少女遭男网友殴打并强奸。近日,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以强奸罪对该男网友提起公诉。

  20128月,被告人吴某华通过网络结识了年仅16岁的被害人王某某。113日中午,王某某从外地来到深圳并与吴某华结伴游玩。114日凌晨0时许,吴某华告知王某某晚上家中无人,王某某可以暂住,王某某应允。随后,吴某华带王某某来到其出租屋内,随即吴某华离开。凌晨1时许,吴某华返回,以需要拿证件为由要求王某某开门。其后,吴某华进入房内,强行亲吻王某某,王某某反抗挣脱并试图逃出房外,吴某华又强行将王某某拖回房内,威胁王某某并对其实施殴打,强行与王某某发生性关系。在此过程中,吴某华又逼迫王某某为其手淫。事后,王某某趁吴某华进入洗手间的时机逃离。尔后,吴某华也离开住所。

  同日6时许,王某某通过群众报警。同日11时许,吴某华到派出所说明情况。经鉴定,被害人王某某所受损伤属于轻微伤。

  (编辑:邢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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