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检索
 职能简介
 机构设置
 人民监督员
 特约检察员
 专家咨询委员会
 政策法规
 检察改革
 发展历程
 工作报告
 联络直通车
 人大监督
 焦点访谈
 代表心声

 
 首页>>新闻要述>>案件聚焦  
东莞一企业老板因经营不善实施诈骗被起诉
作者:  时间:2013-03-20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由于经营情况每况愈下,无牌企业主张某竟然空手套白狼,用虚构上游订单的手段骗取订金五十多万元。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构成合同诈骗罪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张某原系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无牌服饰公司的经营者,但自公司成立以来,接到订单较少,公司经营状况一直萎靡不振。 

  自2012年4月开始,张某授意其公司员工,对外虚构生产规模,宣称公司接到大量上游加工订单,并假装将所接订单转包给被害人,签订加工合同,后以需要以特定布料或其购布便宜为由,让被害人先交付购布订金;或是假称要向被害人出售尾货衣服,收取被害人交易订金;又或是收取被害人货物,迟迟不交付合同款。若遇到被害人询问,张某便让员工以已购买大批量布料或已进行生产等理由进行搪塞。 

  通过上述方式,张某在寥寥数月内共诈骗了多名被害人订金共513560元。20129月7,被害人报案后,公安人员将张某抓获。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为了确保交易安全,应当对合同相对方的经营资质、工商登记情况、经营场地设施、实际经营状况以及履行合同能力进行核查,必要时还要向行业内其他企业进行了解,不要轻信合同相对方的片面之言。 

  (编辑:邢曼)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1号      邮编:510623
技术支持:正义网
网站点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