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以拐卖儿童罪对以介绍工作为由拐卖儿童,然后将被拐卖的儿童卖给其他人敲断手臂,假造车祸来讹诈钱财的被告人王某提起公诉。
2012年3月上旬,被告人王某与张某(在逃)密谋,以王某在莞物色儿童出卖给张某,再由张某找人将该儿童手臂打断,制造车祸的方式骗取车主赔偿款。同年3月19日,王某在东莞火车站附近看到神情迷茫、疑似迷路的男孩袁某(13岁)、胡某(14岁)和李某(15岁),便主动上前搭讪,并以“都是老乡、可以帮忙介绍工作”为由,将袁某三人骗至事先准备好的出租屋。随后,王某联系张某,并在张某的指示下,将袁某三人骗至本市长安镇交给张某。张某骗袁某等人吃下迷药,趁他们熟睡敲断左臂。后张某与同伙(在逃)骑自行车载着受伤的男孩故意碰撞货车,假造车祸,借机讹诈车主钱财。事后李某发信息和家人取得联系,被警方解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