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电视上看到有人用偷车牌来勒索钱财,觉得是个生财之道,在2012年4月至5月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与同伙先后作案20多起。近日,深圳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该男子提起公诉。
2012年4月份以来,被告人李某伙同另一名男子多次在宝安区西乡街道盐田社区、泰华阳光海花园、富通城花园等地,盗窃停放在路边的小车车牌。每次作案,一人望风,一人拆卸车牌。得手后,李某与同伙便将盗得的车牌藏匿在现场附近的草丛里,然后将事先写有联系方式的纸条插在被盗小车的车窗或雨刷上,被害人若想拿回车牌拨打纸条上的号码,李某就让其汇款50-200元至银行帐号,钱到帐后再通知被害人车牌藏匿地点,以此对被害人进行敲诈。从4月至5月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李某与同伙先后作案20多起,敲诈所得1000多元。5月10日,公安机关在深圳罗湖火车站将李某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