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将对广受社会关注的光明新区黑屠宰窝点制售病死猪肉案审查终结,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罪名对该私宰点老板钟文广及其伙计共10人提起公诉。与此同时,由该案牵出的执法人员潘健、卜财武涉嫌渎职犯罪案件也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食品监管失职罪、受贿罪提起公诉。2012年8月6日,卜财武首度出庭受审,原光明执法队南片区队长潘健则则将于8月8日出庭受审。
私宰病死猪肉长达四年 经营数额逾百万
来自茂名的钟文广于2008年6月发现以前正常经营的猪肉生意利润太少,而收购病、死猪屠宰加工后再销售就能获得暴利,便从2008年6月开始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木墩村以每月150元人民币的价格租用了一排空房开始经营私宰病、死猪的屠宰场,除了自行收购、屠宰并加工病、死猪外,还为他人提供病、死猪的屠宰场地并收取场地费。经过长时间的经营,钟文广先后认识了陈瑞玉等9人并共同开始了经营病、死猪的收购、屠宰、加工及销售生意。为了招揽生意,钟文广制作了印有“兴旺肉料冻品厂”和“高价收购淘汰母猪、公猪、病猪、残猪、死猪和各种病猪”等字样的小广告到周边养猪场到处派发。因为价格便宜,不少“客户”慕名而来,钟文广的生意也随之越做越大。从2008年6月至2012年4月,该私宰场的营业额达百万余元人民币。
由于病死猪肉很快就会腐烂,钟文广及其伙计便在屠宰病、死猪的加工过程中使用甲醛、亚硝酸钠、碳酸钠、氯化钠对所屠宰的病、死猪肉进行保鲜和防腐。经过检测,钟文广宰杀的死猪肉检验出大肠菌群超标、口蹄疫病毒、圆环病毒、高致病性蓝耳病病毒。
小恩小惠不时笼络 执法人员充当保护伞
从2008年6月至2012年4月,长达近四年的时间,尽管钟文广的私宰点多次被人举报,执法人员也先后来检查了11次之多,但其“死猪肉”私宰点却能次次都“化险为夷”,并且“坚强”生存越做越大。其背后的“诀窍”是什么呢?要探究这个问题,就离不开光明新区光明执法队的执法人员潘健、张广业、卜财武等人的“关照”。
2010年11月,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执法队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钟文广地处街道南片区东周社区的专门私宰死、病、残猪的私宰场。事后,钟文广找到时任执法队南片队队长潘健说情,要其给予关照,并承诺会感谢他。潘健很快同意,在明知钟文广私宰的是死、病、残猪的情况下,多次暗示下属人员张广业、卜财武对其关照。
2011年11月,卜财武接替张广业负责协助队长潘健查处街道南片区东周社区的打击非法私宰等工作。张广业便把钟文广介绍给卜财武认识,并告知其是队长潘健的好朋友,要卜财武多关照。卜财武同意关照,并和钟文广谈好按每月2000元人民币的标准支付好处费。随后,卜财武先后四次参与查处钟文广私宰点行动,并在每次行动前给其通风报信,使钟文广逃避查处并将正在屠宰的死、病、残猪转移。
2012年4月10日,光明街道组织联合检查,查处了钟文广的私宰场,现场查获死、病、残猪12头,交光明执法队处理后,钟文广找到潘健和张广业说情,在潘健默许下张广业将查获的12头死、病、残猪抛到钟文广指示的鱼塘内。随后,钟文广又叫人把猪肉捞回卖掉。更有甚者,为了让钟文广的私宰点更加安全地“稳坐钓鱼台”,潘健又特地叫人转告钟文广,称此次查处私宰点的消息是光明房屋出租管理所管理员上报的,让其尽量和光明房屋出租管理所搞好关系,避免再次被举报。
天底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也没有白帮的忙。潘健等人那么“卖力”地为钟文广的私宰点“挡风遮雨”,钟文广自然懂得予以“回报”。潘健在履行职务查处私设屠宰场和非法屠宰禽畜的过程中,先后多次接受钟文广的吃请,并四次收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9000元。
80后公务员身陷囹圄,悔恨“拿人的手短”
本应是执法者,却与违法者进行“猫鼠式”勾结,在身陷囹圄之后,这些曾经的执法者又有什么感受呢?80后的年轻公务员潘健在自己的《悔过书》中这样写道:我自己主观上对查处取缔私宰点重视不足,敏感性不够,特别是收受了钟文广的小恩小惠后,导致本应该彻底取缔的私宰点,一直没有彻底取缔。这不仅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而且也让部分群众身心健康受到损害,我对此深感内疚和后悔。但是既然事情已经发生,我也应该为之承担责任,同时,也对其他的基层执法人员做出警示。
食品安全事件背后,往往隐藏着监管人员涉嫌渎职犯罪的问题。此类食品监管渎职案件对基层执法人员极具警示意义,当前一些基层执法人员被不良风气所侵蚀,被不法商贩所诱使下,一念之差就滑向犯罪的边缘。而一旦伸手,则渐渐会被非法利益所绑架,一步步走上贪腐犯罪的不归路,不仅害了群众,也害了自己及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