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检索
 职能简介
 机构设置
 人民监督员
 特约检察员
 专家咨询委员会
 政策法规
 检察改革
 发展历程
 工作报告
 联络直通车
 人大监督
 焦点访谈
 代表心声

 
 首页>>新闻要述>>案件聚焦  
韶关6保护伞被捕 收超载过关费两名民警受审
作者:谷立辉 邵日  时间:2012-07-30  新闻来源:南方日报  【字号: | |

  日前从韶关市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韶关查处了公安干警充当游戏机赌博“保护伞”的腐败案件,该案是省纪委督办案件。

  据介绍,今年2月17日,韶关市纪委接到省纪委转来的反映韶关武江区部分游戏机营业厅内赌博猖獗的暗访材料。韶关市纪委接报当天召集纪委、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成立专案组,由韶关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对赌博活动场所开展查处。

  今年2月28日,韶关市纪委分别对王文铖、陈彪立案调查;3月9日,分别对徐卫武、余军军、周楚绵立案调查;3月15日,对林韶斌立案调查。目前此6人均已逮捕,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又讯 韶关市交警支队两名交警利用职务之便,在“治超”过程中收取“过关费”。近日,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分别审理被告人曾某、王×斌涉嫌受贿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曾某,2007年11月至2008年春节期间,在治超站执勤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向谭×锋、马×举(均另案处理)提供准确查车信息,帮助其两人超载改型运煤车顺利通过梅花治超站逃避处罚,先后收取贿赂款共116000元,案发后退赃,并交出非法所得30400元。

  今年春运期间,被告人王×斌利用其在韶关市坪石镇粤北检查站带队查处超载客车的职务便利,通过自己或其他同事私下放行一些超载客车顺利通过粤北检查站,并按照每辆车200元至300元不等的“过关费”计算,向从事“带车”业务的社会人员黄×清等人收取共计96900元的“过关费”。案发后,被告人王×斌退出赃款96900元和非法所得127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曾某、王×斌利用其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1号      邮编:510623
技术支持:正义网
网站点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