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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最大医托案终审宣判 主犯最长判一年半
作者:黄磊 黄海声  时间:2012-06-18  新闻来源:南方都市报网络版  【字号: | |

  江门最大医托案近日在江门中院终审,法院认定该团伙14人通过“医托”诱骗患者就医,并以大处方和“特效药”让患者多花冤枉钱,累计诈骗钱财约2.2万元。李彬、黎应廉等5名被告人被处1年1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余9人则单处罚金8000元至1万元不等。

  正规诊所雇佣“医托”行骗

  与其他“医托”案不同,本案涉案诊所江华门诊部是江门市医药卫生研究所(江门市卫生局事业单位)下属的正规医疗单位,但在2006年2月以承包方式交由湖南农民李彬经营,江门市卫生局2009年10月批准任命黎应廉担任诊所法定代表人,协助李彬管理门诊部,并先后招聘被告人黄某琼、王某昆、臧某宇为门诊部医生。

  经法院认定,为了门诊部能获取非法利益,李彬雇请被告人陆某等人充当“医托”,每天到江门市中心医院、江门市人民医院、江门市五邑中医院假冒医生、病人,相互配合,谎称这些大医院当天没有专家,而江华门诊部是上述三家医院的门诊部,有“名医”坐诊,诱骗群众到江华门诊部就诊,由门诊部给这些医托50%的药费提成。

  在黎应廉的指使下,杨某则作为导诊员负责分流病人到各医生处就诊,医生黄某琼、王某昆、臧某宇对前来就诊的病人夸大病情,开大检查、开大处方,从中获取处方单总额5%的提成;药剂员谭某等人则配合医生在给病人抓药时将高价药换成便宜药,或减少药物的分量,从而达到诈骗病人财物的目的。护士曾某等人则配合医生按以便宜药充高价药的注射单给病人注射。另一被告人覃某负责每天对门诊部收入进行结算,计提并支付医托分成。有时有的病人因为门诊部收费贵或者存在医托问题而投诉门诊部,黎应廉也会叫人将所收取的病人费用全额退还。

  认定诈骗额约2.2万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通过对收缴的门诊部的电脑进行检查、统计,该门诊部自2010年6月13日至11月26日,共接待初复诊病人2612人,所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68 .7万元。检方以此数额作为诈骗金额提起指控。

  在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黎应廉等3名被告人均进行无罪辩护,黄某琼等被告人则辩称其行为只属于过度医疗行为,且检方不应将江华门诊部的所有收入都认定为诈骗犯罪所得,起诉书指控的犯罪数额过高。

  蓬江区法院审理认为诈骗罪名成立,但检方只提供了17宗诈骗事实证据,合计金额约2 .2万元,而其他诈骗金额缺少证据支持,具有不确定性。为此法院采纳辩方意见,对其他诈骗金额不予确认。蓬江区法院于去年12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黎某廉1年4个月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臧某宇徒刑1年3个月徒刑,并处罚金1.8万元,判处黄某琼和王某昆1年1个月徒刑,并处罚金1.5万元。其他9名被告人则单处罚金8000元至1万元不等。

  警方后来抓获李彬并由检方追加起诉,李彬被以诈骗罪判处1年6个月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黎应廉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江门中院近日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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