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深化巩固广铁检察机关开展推动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专项活动成果,推动整治线下安全隐患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近日,广铁检察分院出台开展推动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深化巩固年活动实施意见,部署五项措施深入推动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竭力服务和保障社会稳定大局和平安铁路建设。
一是立足职能,综合施策。坚持“到位而不越位”的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于不同类型的安全隐患,善于采取有针对性的检察手段,综合运用沟通协调、打击犯罪、提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重大情况报告、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等多种方式推进解决。同时积极探索创新,立足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定位,正确处理检察权与行政执法权的关系,督促行政机关行使执法权。
二是聚焦典型,突出重点。认真总结2017年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的有益经验做法,继续高度重视重大典型安全隐患的解决工作,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开展工作。在推进解决安全隐患解决过程中,尤其注重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对于符合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审查。通过解决重大典型安全隐患的示范效应,推动专项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三是加强沟通,形成合力。积极争取省检察院的领导和支持,协调安全隐患所在地的地方检察机关参与到专项活动中,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解决隐患。对于重大复杂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向省院汇报并争取其出面协调推动,进行重点攻关。加大与地方有关行政机构的沟通协调力度,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履行职权,使有关行政机关落实维护铁路安全的主体责任。对于大型物流场所、仓库的安全隐患,协同当地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共同对物流场所、仓库进行清查,尤其注重发现是否以运输普通货物的名义非法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情形。继续加强与铁路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加强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共同分析问题,共同研究对策措施,共同推动隐患的解决。
四是注重长远,健全机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院领导和内设机构在推进解决隐患工作中的责任。健全完善推动解决安全隐患的沟通协调机制,完善与铁路企业、铁路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检查机制,定期通报安全隐患情况,联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健全与铁路公安机关之间的配合机制,在严厉打击铁路设障、拆盗等严重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犯罪以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协调配合,加强铁路领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铁路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会同铁路单位、地方检察机关与地方政府建立铁路线下安全隐患整治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努力将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纳入到地方综治工作范围或者政府环境建设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五是加强宣传,源头防治。分院帮助铁路企业增强法律维权意识,主动提供法律服务,支持铁路企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因民事侵权而产生的安全隐患。积极宣传专项活动成果,充分利用报纸、网络、两微一端等媒介,宣传铁路安全法律法规、及时公布专项活动动态和典型案例,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使铁路安全意识更加深入人心。会同铁路企业、铁路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通过法律宣讲、发放整治线下安全隐患宣传资料、树立警示牌等方式加强对铁路沿线群众的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提升群众的护路意识和法治意识,从源头上防范铁路线下安全隐患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