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7日在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冯 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省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紧扣“检察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目标定位,坚持守正创新推进高质效检察履职,更好服务保障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354957件,同比下降13.9%,各项法律监督工作稳中有进,“四大检察”办案结构更趋优化,犯罪治理成效初步显现。
一、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稳步开展犯罪治理
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坚持严的一手不放松,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和邪教等犯罪,服务国家外交大局,深入打击走私战略矿产资源等犯罪,切实维护“南大门”安全。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案件1062件。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六类严重暴力犯罪5188人,同比下降19%,其中“民转刑”犯罪案件同比下降28.5%。纵深推进打击涉缅北电诈专项行动,检察机关对以缅北果敢自治区原主席白所成为首的白家犯罪集团提起公诉,指控诈骗、故意杀人等12项罪名,首要分子等5人一审被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959人。强化陈年命案证据审查,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76人。对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重罪虽久必究,正义永不缺席。
巩固“三个专项”治理成效。深入推进醉驾、盗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三类犯罪受理审查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8.4%、16.6%、11.1%。醉驾犯罪案件在刑事案件中的占比从2022年的39.6%降至2025年的21.3%,涉酒交通肇事案件占总体交通肇事案件的比重从12.3%降至8.9%,呈现“双下降”的良好态势。起诉入户盗窃、盗窃摩电、盗窃手机三种犯罪案件数同比分别下降34.2%、25.5%、36.4%,起诉盗窃“惯犯”同比下降13.5%,“两打、三降、两完善”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坚持“零容忍”,从严从重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起诉人数在连续上升7年后首次下降。三类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探索突出刑事犯罪类案治理。针对广东的实际,省检察院将犯罪治理范围扩大至案件数位居前十类犯罪。坚持精准打击和协同治理两手抓,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沟通协作,联签会议纪要、办案指引,推动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共同完善轻重有序、责任有别、梯次递进的犯罪治理模式。从严把握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4636人,提起公诉137430人,同比分别下降4.3%、18.5%。各地检察机关聚焦本地区突出犯罪等问题深入开展研究,形成报告672份,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001份,促进“抓前端、治未病”,推动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延伸。全省检察机关受理案件数位居前十类犯罪审查起诉人数减少25502人、同比下降18.2%,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的效能进一步凸显。
在全国首创六类案件管理机制。对涉政治安全犯罪、涉企经济犯罪等六类刑事案件进行贴注标识、列入重点管理,压实办案主体司法责任和层级监督管理责任。既充分发挥检察官办案的主观能动性,又加强检委会、检察长监督指导办案管理,使得全省检察机关办案质效不断提高。全年无一例被最高检认定的涉检负面舆情,无罪判决、撤回起诉案件数为近五年最低。
二、聚力服务高质量发展,积极护航广东现代化建设
积极服务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5185人。严惩涉企内部腐败犯罪,起诉2252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收集报送涉违法立案、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线索313条,监督依法变更人身强制措施30人,帮助各类市场主体解除超权限、超范围、超时限等“查扣冻”资金5亿元。我省检察机关发现一企业遭受外省执法机关违规抓捕人员、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等情况,及时向最高检报告。最终对涉案人员依法不起诉,返还扣押、冻结财物1.59亿元。针对“小过重罚”“以罚代管”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84件,共同促进涉企执法司法规范化,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积极服务金融强省、科技强省建设。省检察院会同国家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在全国率先出台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机制,共同维护外汇市场秩序。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等专项行动,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973人。紧盯金融、房地产等重点领域,依法办理恒大、鼎益丰等重大案件。加大对跨境洗钱、虚拟货币洗钱的打击惩治力度,起诉洗钱犯罪398人。扎实开展“一案四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095人,办理相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7件。明确职务科技成果领域刑事案件罪与非罪的“六个区分”,给科技人员减负释压。
积极服务绿色发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聚焦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414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108件,督促治理、修复被污染破坏的水域、土地等1694亩。支持各地探索“海洋碳汇+公益诉讼替代性修复”机制,指导湛江检察机关联合当地法院发布全国首份珊瑚礁司法保护令。办理珠江流域水环境污染治理专案。强化涉农检察工作,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犯罪85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444件。助力“百千万工程”纵深推进,省检察院评选发布3批15个典型案事例,引导全省基层检察院互学互鉴、优化履职,提升服务广东高质量发展的动能。
积极服务重大战略实施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深化与港澳执法司法部门交流,创新合作机制,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检察人才高地专项计划,建立港澳籍听证员选任使用机制,提升法治护航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水平。全面加强涉外检察工作,起诉涉外刑事犯罪3129人。首次承办中非检察合作论坛,12个非洲较大国家的总检察长应邀参会,中非检察机关就共同打击跨国犯罪,支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等方面达成共识,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三、着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倾情做实检察为民
用心办好涉民生案件。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347人。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监督活动,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637件。省检察院立案办理督促整治互联网医院违规开具处方药案,推动规范化管理,维护用药安全。协同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起诉医保骗保等犯罪70人。开展社会保障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活动,办理案件239件。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高压打击态势,起诉15438人。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法律监督,起诉危害生产安全犯罪404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248件,督促消除安全隐患5024处,努力守护万家灯火的生命线。
加强劳动者和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省检察院会同省总工会、省法院、省司法厅、省人社厅推进运用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积极参与治理欠薪工作,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24人,支持行使诉权有困难的劳动者提起讨薪维权等民事诉讼256件,追索欠薪3945万元。严惩侵害老人、残疾人等群体合法权益犯罪,起诉3991人。依法惩治侵犯英雄烈士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等犯罪,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66件。用好司法救助扶弱解困,对3431名因案致困的当事人救助4456万元,传递司法温度。
依法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全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处理群众信访92612件,其中涉法涉诉信访57884件。持续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办理重复信访同比下降3.1%。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办理工作,三级检察院领导办理信访6642件。一宗因情感和经济纠纷引发的命案,被害人家属对判决不服,被害人遗体存放3年未火化,省检察院审查认为判决并无不当,检察长包案化解,当面听取诉求,解答法律问题,依法纾解困难,最终案结事了人和。全面入驻122个县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省检察院与省法院、省司法厅、省律协联签合作备忘录,着力提升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效能。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7268人,提出从业禁止、禁止令等建议88人。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起诉未成年人犯罪5145人、同比下降18.4%,对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2人,对犯罪较轻的1802名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推动发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作用,制定工作意见推进控辍保学跨区域协作配合,更好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重返校园。联合教育、公安、人社等部门开展学生欺凌专项排查治理,省市县三级检察长带头到中小学讲授法治课,全省2346名检察官在3383所中小学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逐条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建议提案298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6720人次。上门走访代表委员1340人次,面对面听取意见。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意见建议。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履职办案10954件次,开展检察听证11383件次,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等363505条,刊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告》12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深化高质效法律监督,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检察监督。监督立案2218件、监督撤案794件,对刑事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2066件,纠正漏捕856人、漏诉1879人。开展依法监督和规范侦查环节刑事“挂案”清理专项工作,推动整改1446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89件。规范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工作,起诉2280人,同比上升12.3%。省检察院联合省监委、省法院建立外逃人员归案处置工作机制,加强跨境腐败治理,配合劝返潜逃境外29年的“百名红通人员”梁锦文并依法提起公诉。依法稳慎开展检察侦查,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16人。对“减假暂”案件提出检察纠正意见4375件。开展集中清理判处监禁刑罚罪犯未交付执行专项活动,监督依法收押、收监3316人。
深化民事检察监督。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36件。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716件,推动执行到位1.2亿元。加大息诉和解工作力度,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117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214件。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督促依法纠正215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44人。
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深入推进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生效裁判提出监督意见41件。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96件。对行政诉讼执行、行政非诉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768件。扎实推动行政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化解行政争议147件。依法规范推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反向衔接,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12469人。
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044件,索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4.2亿元,督促收回国家财产损失1.27亿元。被最高检评定为有代表性的高质效案件30件,其中省检察院直接办理6件。注重在审前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出检察建议2927件,到期回复整改率99.7%。坚持以可诉性提升精准性和规范性,对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后未落实公益保护责任的依法提起诉讼346件。
五、强化自身建设,努力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精心打造“沿着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足迹”研学路线,促进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与最高检共同举办四级检察机关青年干部主题联学。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制定23项具体举措,抓深抓细抓实各项任务,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用铁规矩筑牢政治忠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21次,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强化法律监督。
抓实全面从严治检。制定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实施办法,全省检察机关评查案件24753件,建立“每案必检”工作机制,确保办案质量不断提高。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续深化记录填报、甄别核查、案件倒查、警示通报等工作机制。修订规范检察官职权清单。开展司法责任调查12件,追究4名检察人员司法责任。坚决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全省48名检察人员因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同比下降37.7%,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取得新成效。
锤炼高素质专业队伍。开展高层次检察人才“送教下基层”活动,深入市县两级检察院授课52场次,培训7300人次。省检察院成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各项基本职能建设。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听庭评议190件案件,获最高检评定优秀公诉庭数量全国第一。举办优秀公诉人等业务竞赛,评定第四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21名,大力培养高、精、专检察人才。28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事例。开展全省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活动,评选40个先进集体、80名先进个人。26个集体或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先进工作者等一批先进典型,引领激励广大检察人员忠诚履职、担当作为。
努力提升数字检察效能。研发案件流程智能监控系统,实现对办案程序监管“一键三查”,科技助力检察管理创新。被最高检确定为首批智能化建设试点省份,省检察院建成检察指挥中心,组建全省检察电子数据技术一体化办案团队。加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67个模型在全国推广成案8299件,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省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新成效,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省委和最高检正确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省监委、省法院配合制约,是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帮助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全省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仍需深化;检察履职融入社会高效能治理、服务广东高质量发展仍需完善;强化检察监督助力更高水平法治广东建设的能力仍需提高;队伍专业素能、全面从严治检还有短板弱项。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高站位、大格局”“走在前、作示范、挑大梁”的厚望重托,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最高检工作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继续做优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锲而不舍落实“检察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目标定位,助力开创广东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一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完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时时刻刻、事事处处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绝对忠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政治轮训和教育培训,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
二是把高效能犯罪治理深度融入社会治理。依法从严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守牢国家安全“南大门”。巩固案件数位居前十类犯罪治理成效,以建立健全犯罪治理工作机制为抓手,推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强军地检察协作,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三是更加精准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服务重大平台建设、重大项目实施、重点领域发展,优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依法严惩严重经济金融犯罪,加强对涉企案件的监督,协同健全规范涉企执法司法机制。完善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等检察举措,加强涉外检察工作,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能,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
四是更好促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食药、社保、医疗、就业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防治,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法治观念。抓实司法救助、检察听证、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法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
五是着力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持续加大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的监督力度。健全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机制,依法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联合法院制定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强化对民事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进一步推动完善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惩治机制。深化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加强检察公益诉讼,深耕14个履职领域抓办案、办好案。
六是持续强化过硬队伍建设。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与时俱进深化检察改革,完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管理机制。加强教育培训,推进人才强检,大力提升专业素能。深化数字检察战略实施,持续推进刑事、民事检察案件辅助审查等系统建设,全面赋能法律监督工作。
各位代表,伴随着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在“十五五”新起点上扬帆起航,“走在前、作示范、挑大梁”的职责使命鼓舞人心、催人奋进。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推动广东检察工作增创新优势、实现新突破,努力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全国前列,作出更多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