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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4-01-24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24日在广东省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冯 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省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新的使命任务,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议,以“走在全国前列”总目标统领广东检察各项工作,带领全省检察机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年办理各类案件385135件、同比上升25.34%,约占全国检察机关办案总量的9%。38个案件被最高检评为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

一、践行检察使命,努力守好国家安全“南大门”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全省检察机关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0115人、提起公诉136666人,助力提升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水平。

坚决维护政治安全。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严惩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依法办理“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案件,突出惩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起诉509人。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建立涉政相关刑事案件工作机制,指导重点市检察院与当地国家安全部门共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

坚决维护社会安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078人。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起诉287人。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296人,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1631件。省检察院联合省邮政局开展平安寄递专项行动,合力惩治借用寄递渠道贩卖毒品、危化品等违法犯罪,办理相关案件263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发出检察建议1675份,采纳率100%,促进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49976人,适用率87.03%,一审服判率97%,更加有利于罪犯改造,促进社会和谐。

坚决维护人民安宁。从严追究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9608人,全省恶性案件发案数呈逐年下降趋势。省检察院向省公安厅制发检察建议,助推公安机关开展命案积案专项清理、成功侦破240起命案积案,对37件49人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省检察院检察长与省法院院长公开出庭,依法办理吴某某入户抢劫杀害独居老人案,展示对严重暴力犯罪从严打击的坚定决心。从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4575人。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针对我省醉驾案件数全国第一的情况,开展酒驾专题调研和专项治理,及时制定办案指引,为两高两部顺利出台《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提供了广东样本和经验做法。

坚决打击腐败犯罪。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158人,已起诉1373人,其中原省部级干部2人、厅级干部51人,加强监检衔接,提前介入职务犯罪649件。成立职务犯罪检察研究中心,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受贿犯罪781人、行贿犯罪258人。助力跨境腐败治理,办理重大国际追逃追赃案件11件,起诉全国首例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案,2名被告人认罪服判。依法行使检察侦查权,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83人。

二、强化检察履职,全力护航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偷税骗税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2011人。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办理涉及产权保护、经营许可、市场监管等领域案件2676件。对“经济纠纷类”案件进行专项排查,强化对涉嫌“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案件的甄别和精准监督。探索设立地市级营商环境法治服务监督中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办理涉外案件471件、涉港澳案件496件,公开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稳慎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相关案件178件,100家企业整改合格,许多企业起死回生,依法经营,迸发出更大活力。

护航金融业稳定发展。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犯罪1690人,起诉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犯罪122人。依法妥善办理“团贷网”“小牛资本”非法集资等重大案件。持续加大反洗钱力度,起诉洗钱犯罪248人、涉案金额552亿元,促进追赃挽损。省检察院与广东证监局签署备忘录,重点打击重大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违法犯罪。康美药业财务造假、违规披露案入选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护航创新驱动发展。省检察院联合省法院、省公安厅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90个市、县检察院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或办案组,深化“四检合一”综合履职。起诉侵犯专利权、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061人,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30件。全力支持全省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创新。开展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增强企业创新创造的信心。为地理标志产品提供全链条司法保护的做法,入选广东省知识产权十大事件。出台知识产权刑事合规指引,推动电子产品翻新产业优化升级,入选国务院发布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

护航“百千万工程”。印发《广东检察机关“十百千联动高质量发展计划”》,围绕省委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宜居和美乡村、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部署,深入实施“专项监督提力”行动。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和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起诉43人。加强耕地保护,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165人。省检察院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

护航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690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776件,督促修复土壤水域7878亩,清理固体废物6.7万吨,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3.7亿元。粤闽赣湘四省检察机关建立省际协作机制,发布“益心为公”共同宣言。以保护“国宝”红树林为重点开展湿地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191件。广东检察保护红树林工作成效显著,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8次缔约方大会上,向全球展示“中国绿”“广东美”的“生态密码”。

三、守望检察初心,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让人民群众满意是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不断完善检察为民机制,切实用法治保障民生福祉。

倾心回应信访群众诉求。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全年办理群众信访94238件。开展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三年“清仓”行动,71件长期重复信访“老大难”积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三级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申诉2690件,98.2%的案件实现矛盾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化解在检察环节。信访人童某某20年前被他人冒名顶替登记结婚,历经数年诉讼未果后到省检察院上访,省、市两级检察院领导带头办理,多方合力、妥善解决童某某撤销婚姻登记的诉求,并推动职能部门开展婚姻登记问题专项治理,全省处理类案29件,其中4件获评全国优秀检察监督案件。

倾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落实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制度,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950人。针对我省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持续多发高发,开展三年专项打击行动,监督立案149件、起诉119人。坚持宽容不纵容,起诉未成年人严重犯罪3075人。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455人、不起诉702人,同步推进专门矫治教育和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最大限度挽救罪错未成年人。积极参与校园安全整治,查访学校幼儿园4533所,督促整改隐患问题1006项。155名检察长、2880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讲授开学法治第一课,把法治精神像种种子一样深植广大师生和家长心中。

倾力关爱特殊群体。落实法律对老弱妇幼残等群体的特别保护,起诉相关犯罪6078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95件。开展治理欠薪专项工作,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669件,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37人。携手11个省份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帮助诉讼能力弱的群体依法有效维权。发放司法救助金7919万元,9514名困难当事人获得救助。省检察院与省侨联落实涉侨维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完善涉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切实让海外游子留下落叶寻根的美好乡愁印记。

倾忱致敬“最可爱的人”。打造“百名检察官进军营”品牌,强化军地检察协作。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起诉11人。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军服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人民解放军威武形象。立案维护国防利益、保障军人权益、保护英烈纪念设施公益诉讼74件。旗帜鲜明保护英烈名誉荣誉,依法办理侵害叶挺名誉公益诉讼案,用司法手段捍卫英雄烈士的无尚荣光。

四、加强检察监督,竭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着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省检察院与省法院联合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深化检法良性互动,统一办案标准,凝聚司法合力。

持续深化刑事检察监督。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与公安机关共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254个,共同提升办案质效。监督立案7790件、撤案1464件;追捕2455人、追诉7563人;提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5652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10件。深化运用“派驻+巡回”监督模式,省检察院组织对6所监狱、3个看守所、2个司法所开展省内交叉巡回检察。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289人。联合法院开展“雷霆2023”专项活动,核查近10年判决生效的职务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执行案件11453人,确保司法公正权威。

精准履行民事检察监督。省检察院与省法院联合制定意见,健全庭审协调、协同化解、类案监督等机制,共同提升民事审判和检察监督质效。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117件,改变率92.48%;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33件,采纳率96.4%;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633件,采纳率100%。开展民事诉讼活动中财产保全案件监督,受理案件468件,发出检察建议182件。省检察院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建立工作机制,合力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监督纠正“打假官司”464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35人,褒奖当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弘扬社会正气。

有效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监督案件504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6件、改变率55.56%,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采纳率90%。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240件、采纳率100%。常态化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444件。省检察院联合省法院、省司法厅建立行政争议协同调处机制,全省检察机关化解行政争议838件、其中十年以上争议128件。做实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针对刑事不起诉但需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4192件案件,提出检察意见3470件,昭示“不刑”不等于“不罚”。

依法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346件。坚持把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的最佳司法状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516件,99.94%的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解决;依法提起诉讼495件,99.76%获裁判支持,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财产和权益价值15亿元。省检察院分别与省林长办、省林业局、省妇联等单位建立机制,构建协同高效的公益诉讼保护体系。办理督促保护世界极危物种猪血木行政公益诉讼案,恢复珍稀古树百年风貌。用扎实的检察办案为公益诉讼立法提供实践样本,《广东省地理标志保护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写入检察公益诉讼条款。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彰显社会正义。

五、锤炼检察铁军,大力推进自身建设

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体推进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与领导班子、人才队伍、专业能力、职业保障、纪律作风建设。

坚持以学铸魂强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出台思想政治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创建“党组带支部、支部带党员、党员带青年”学习机制,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蓝色驿站”文化品牌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加强请示报告,主动向省委、最高检报告近十年全省刑事犯罪变化、走私犯罪等情况,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坚持以学增智强本领。广泛开展政治轮训、同堂培训、岗位练兵,培训检察人员58750人次。7名检察官分别在全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十佳、标兵称号,获奖人数位居全国检察机关第一。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检察人才高地专项计划,大力推进人才库建设,评定全省检察业务专家20名、业务尖子252名。82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表彰,涌现出全国检察英模、模范检察官和模范检察院等先进典型。

坚持以学正风强党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修订省检察院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意见,扎紧从严治检的制度笼子。成立广东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和惩戒委员会,完善检察人员进退流转工作机制,全面抓实司法责任制。科学运用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规范内部管理和人员考核。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检察人员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同比增加27.7%,“有问必录”的职业操守进一步形成。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全省63名检察人员因违纪违法被查处,从严治检不手软。

坚持以学促干强担当。开展“破难题、促发展”“办实事、解民忧”“走前列、作示范”三项行动。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一线了解实情,加强对基层检察院联系指导,形成27项推动完善检察工作思路和举措的调研成果,全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办案36725件。实施数字检察工作,我省采矿类案监督模型、土地违建执行监督模型在全国检察机关展示推广。

六、提升检察公信,聚力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

强化“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省检察院调整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机构,增加专职人员,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务实举措。邀请社会各界21763人次走进检察机关,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监督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三级检察院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办理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9件。加强代表日常联络和集中走访,既通报检察工作,更问计问策。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邀请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座谈、视察、专题调研,听取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认真办理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4件,共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等工作扎实开展。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0751件,逐案阅卷复查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对责任人追责惩戒。支持律师依法履职,为律师提供便捷高效互联网阅卷10927件,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54394件、法律文书751份、重要案件信息2116条,公开发布检察公告12期,不断增强司法透明度。新聘任14名特约检察员,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11081件次,举行检察听证12665件次。“广东检察”公众号开设中英文双语播报栏目,全省检察机关两微多端发布信息150万条,6个创作作品阅读量超过10万,拓展涉外法治宣介新渠道,讲好广东检察故事。

过去的一年,全省检察工作实现了新发展,取得了新成绩,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在于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也在于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面对新时代和新的发展格局,全省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实践仍需加强,贯彻新时代检察理念还不到位、还不够扎实;在法治轨道上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精准性还不够强,保障水平和质效有待提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担当意识和能力仍需持续强化,法律监督的刚性还不足,办案质效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还需持续发力,全面从严治检仍需久久为功。我们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深入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快推进全省检察工作现代化,努力续写服务保障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的检察篇章。

一是持续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履职、监督办案各方面全过程,以实际行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持续服务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全新定位,完善检察服务举措。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经济犯罪,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探索制定指引,明确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分配与违法犯罪界限,深化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围绕“百千万工程”,强化“三农”工作司法保障。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加强环境资源检察工作。

三是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严惩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专项打击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深化醉驾专项治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打击行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就业、医疗、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检察环节推进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做实做细司法救助、公开听证、对弱势群体支持起诉等工作。

四是持续加强高质效法律监督。坚持天理、国法、人情、良知相统一,围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公益诉讼、检察侦查等职能依法履职,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深化“派驻+巡回”检察,常态化开展省内交叉巡回检察。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强化行政检察履职,深入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深化公益诉讼法定领域起诉工作。

五是持续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业务培训、实践锻炼,推动业务能手在办案中提升、在办案中成长、在办案中发挥更大作用,带动更多检察人员成为业务上的“行家里手”。坚持不懈夯实基层基础,推动检力下沉,支持基层检察工作改革创新。加强检察技术办案支撑,推进数字检察工作。深化自我革命,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检。

各位代表,我们欣逢伟大的时代,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法治篇章,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奉献司法保障,是广东检察机关的使命和荣光。我们将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深化良法善治的检察实践,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守正创新、担当实干,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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