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调查数据显示,2011年度全省公众安全感调查平均得分90.44分、公安工作群众满意度平均得分89.83分,这是自2008年以来开展这项调查以来得分连续第三年提升,同比2008年分别增加3.6分和3.3分。昨日,省委政法委秘书长陈少波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5年来我省政法机关推进平安广东建设的工作成效。这是省委外宣办为迎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组织的首场新闻发布会。
全省群体性事件数量减半
陈少波在会上介绍,近3年来广东全省公安机关平均每年破获刑事案件近19万起;8类严重暴力案件(杀人、抢劫、伤害、强奸、放火、爆炸、绑架、劫持)发案2010年下降15.9%,2011年再下降12.6%:“两抢”案件2010年下降16.7%,2011年以来再下降10.2%,打击犯罪能力得到提升。
同时,5年来,我省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得到提升,群体性事件总数下降。全省群体性事件起数从高峰期每年的4000多起下降至目前的每年1800起左右,特别是近3年来更是逐年下降,2009年、2010年、2011年同比分别下降3.5%、8.9%和4.6%.陈少波表示,目前我省群体性事件主要由劳资纠纷引起,占事件总数的一半以上。征地拆迁、环保问题、山林山地纠纷诱发的群体性事件数依次位列其后。他表示,珠三角的群体性事件主要以劳资纠纷为主,山区、农村、边远地区的群体性事件以山林土地纠纷为主,而由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分布在各大中城市以及重大工程项目所在地。
陈少波还透露,5年来我省政法队伍建设水平得到了提升,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数明显下降。2010、2011年,全省政法机关违法违纪案件数同比分别下降23.4%、5.8%。
法院受理民商事案近30年来首次下降
陈少波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5年来我省围绕平安广东建设所采取的办法。
为破解基层综治维稳力量资源分散、条块分割的难题,2009年以来,广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的部署,大力推进县(市、区)、镇街和村居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站)(简称“三级平台”)建设,形成了县级中心为龙头、镇街中心为支撑、村居工作站为基础,矛盾综合调处、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综合管理、民生综合服务的互联互动新平台,三级平台通过开展“四项排查”,将大量社会矛盾和治安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截至2011年底,全省三级平台共受理矛盾纠纷850854件,调解800112件,调解成功率94%.同时,为减少矛盾纠纷进入诉讼渠道,2011年省综治委、省高院出台了《关于建立诉前联调工作机制的意见》,在全省基层法院设立诉前联调工作室,把矛盾纠纷尽量化解在庭外、解决在诉前,充分体现了“不起诉、不收费、效率高、效果好”的优点。截至2011年底,全省诉前联调工作室共受理纠纷72977件,成功调解53288件,调解成功率为73.0%,我省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实现了改革开放以来的首次下降。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否决10项重大决策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有效避免和妥善化解群体性事件,2011年,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对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2011年各地级以上市要选定1个县(市、区)和若干市直部门为试点单位,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选择1—2项重点工作开展试行。2012年,要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全面建立和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据统计,2011年,全省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准予实施的重大决策383项,重大工程项目278个;暂缓实施(包括化解问题后准予实施)的重大决策54项,重大工程项目36个;经评估认为有重大风险不准实施的重大决策10项,重大工程项目5个。
广州市同德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深圳市南山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便被建议在没有消除风险隐患前暂缓实施。
同年,广州为消除之前企业养老金计发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修改了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的办法。但由于事前对出台这一政策没有进行充分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好宣传解释等工作,致使部分退休人员对修改标准存在误解,从而导致了部分人频繁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