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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检察官建议建立猪肉“从养殖到餐桌”的安全管理机制
时间:2014-03-21  作者:深检宣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如何让消费者吃上放心的猪肉?深圳市检察官通过走访食品监管、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动物卫生监督等多个部门和屠宰经营企业,对加强深圳市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尝试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根本上要从养殖环节入手,进行源头控制。”通过建设或联系一批外地规模养殖基地,逐步改变本地市场“百家猪”的状况,探索建立生猪出产地身份认证制度和数字化追溯技术,保证生猪来源相对集中、可管控、可追溯。支持屠宰企业从养殖、屠宰到加工的一体化、品牌化的经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第一责任,加强行业日常管理,要求企业配备相应的肉品检验人员,对出场前没有检验或者弄虚作假者,限制直至取消其进入本地市场的资格。“要建立猪肉质量安全根本上靠饲养,不是靠检验的观念。”

  “对于定点屠宰,一方面要严格落实屠宰检疫由区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向屠宰场派驻检疫员的制度,避免驻场检疫成为独立王国,诱发职务犯罪;另一方面,借鉴外地的经验,例如建立市、区两级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屠宰场现场检疫实行实时监控;建立无害化处理无缝对接机制等。”

  针对私宰问题,检察官蓝浩铭认为,应加强对土地的管理,从源头上堵住非法养殖屠宰点存在的空间;加大对“城中村”中小型农贸市场、工厂食堂等私宰猪流入问题比较严重区域、地点的专项整治力度;加强基层综合执法、公安、行政监察、检察机关之间的执法协作和信息共享,对接打击私养屠宰行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资源,加大打击惩治力度。

  检察官黄海还建议,要加强流通销售终端环节的安全监管,建立猪肉产品信息报告备案制度,如要求屠宰企业、超市等经营者向监管部门报告屠宰、销售、检验等信息,对外来生猪及猪肉产品采购合同进行备案等;明确要求农贸市场经营摊档、超市等经营主体对猪肉来源、屠宰地、检验检验等情况进行公示,鼓励消费者监督等。

  

  (编辑:邢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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