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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法制”千秋,导“法治”先河
时间:2019-04-17  作者:翟家骏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改法制千秋”是从沈家本主导晚清修律事业的一时成效而论,延续数千年的传统法制被彻底改造一新;“导法治先河”则是从晚清修律的深远影响而论,心怀“法治救国”梦的沈家本开启了中国近代的法治之门。笔者认为这十个字既是对沈家本的一生经历和法政思想的适当评价,也是对其改革梦的到位诠释。

  李贵连先生的《现代法治:沈家本的改革梦》一书共分六章,从总括沈家本对中西法治的认识到分述其立法与司法的具体主张,层层递进,条分缕析,为我们勾勒出沈家本的法治思想的大致面貌。

  第一章提纲挈领,概述沈家本接受西方法治观念的过程及其对中西法治的深刻认识。值得注意的是,作者提到沈家本前后思想转变巨大,并认为这种变化是“凤凰涅槃,浴火重生”。诚如斯言,在当时那种西学东渐、新旧交替的历史背景下,沈家本“不惜以今日之我反对昨日之我”是很正常的,更何况其自身还在保定教案中遭受人生巨变。

  第二章主要论述了沈家本是如何实践其法治思想的,其翻译西法、改造旧律,最终建构起“现代法治”的法律制度。接下来的几章是前两章的具体阐发和细节刻画,第三章和第四章占据本书近半篇幅,这两章的关键词分别是“罪刑法定”和“人权保障”,这也是沈家本法律思想的核心观念。“罪刑法定”观念对应的是其“删除比附”的改革主张;“人权保障”对应的是其“废除恶法,改重为轻”的改革主张。

  第五章转而讨论晚清变法中的司法部分,沈氏倡导司法职业的独立。第六章阐释了沈家本的监狱改革主张及其监狱法治思想,清廷对于沈家本提出的改革方案照单全收。

  在本书的最后,作者以沈氏的诗句“铁如意击唾壶歌”作为结语标题,意味深长,揭示沈家本在政权鼎革之际晚年壮心未已的心境写照,毕竟法治事业不能中断,但现实无情击碎了这位古稀老人的改革梦想。在结语中,作者认为沈家本的法治追求缺乏理论,并没有对宪政理论展开深入论述。由于现存沈家本日记中关键时间段的日记缺失,导致我们无法对当时沈家本的思想状况作直接观察,但我们仍然可以基于当时的情况做些合理推测。沈家本可能是知晓或了解西方近代宪政理论的,自戊戌变法和辛丑变法诏书颁布以后,宪政观念开始在社会上流行,当时的宪政编查馆还翻译了一系列关于日本宪政的书籍,沈家本作为修订法律大臣,很有可能知道这些书籍甚至了解其中的部分内容。在当时政治主导修律的历史情境下,或许是位高权重的沈家本忙于修律,无多余的精力进行学术讨论,抑或是性格谨慎的沈家本不敢深论。总之,正如梁启超先生所说,“泰西之政治,常随学术思想为转移;中国之学术思想,常随政治为转移,此不可谓非学界之一缺点也。”沈家本既是法学家又是政治家,既是学者又是政客,身处政局旋涡之中的沈家本在思想主张上终究没有往前迈进实质性的一步,但这也是历史的奇妙之处,其留白处可供后人遐想。

  黄仁宇先生在《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中曾说:“我们读史,尤其要注意古今环境之不同,及我们的立场与作史者立场的差异。”品读史书如此,研读史料亦如此,对法律人物的思想及其历史地位的评价,必须要考虑特定的时代、社会背景以及人物立场。本书所塑造的沈家本形象是鲜活而又具体的,对沈家本思想的评析是较为客观而没有脱离历史情境的。沈家本在论证一些观点时采用了“托古改制”的论证策略,作者认为虽然这样的论证有曲解古义之嫌,也使人感到理论的贫乏,但就当时的环境而言,很难找到比这更好的论证方法,作者还认为这种论证方法是把双刃剑,沈家本最终追求落空,可能也与这种论证方法有关。笔者亦深表赞同,“西法古有”或者说“西法中源”是沈家本在特定历史背景下将西方法治理论正当化的论证途径,其本意是承认西法的正面价值,将西法拿来为我所用。这种“附会论”也不仅仅是沈家本个人的观念,也是当时那个时代较为普遍的观念体现,深深打上了时代的烙印。

  本书虽薄薄一小册,但凝结了李贵连先生长期潜心研究沈家本及中国法治的心血,是一部值得反复咀嚼的法史学的精品之作。众所周知,李贵连先生是中国大陆地区研究沈家本及其法律思想的先行者和学术权威,其对于沈家本的研究开始很早且著述颇丰,有《沈家本年谱初编》《沈家本传》《沈家本年谱长编》等系列作品,深受学界好评,在学界产生重要的影响。本书也属于李贵连先生的沈家本研究系列成果之一,但与年谱和传记不同,本书是研究法律人物思想的典范性学术著作,其方法论更突出,其理论性更强。

  此外,本书在内容安排上的一大特点就是大量使用完整、原始的历史素材,囊括沈家本的各种奏议和论说,没有任意割裂或抽取原文材料进行再加工,正如作者在序言中所说:“作为一名法史研究者,忠实历史是我的职责……所以行文多引原文,由读者自己去判断。”尤其对于法律人物的研究,如果不充分依据史料和敬重史实,则很有可能天马行空而流于空谈,李贵连先生的处理既尊重了史料的整体性,同时也尊重读者的感受,给读者留有许多思考的余地,这样安排无疑是别出心裁而又十分明智的,赋予本书一种贴近史实的真实感和对读者的友好感。

  在接触《现代法治:沈家本的改革梦》之前,笔者对于沈家本的观察还停留在法制的层面,认为沈家本通过主持变法修律,促成传统法制向近现代法律体系转变。然而该书为我们提供了更为开阔的历史视野,在阅读之后,笔者才意识到沈家本可能真的具有近现代法治的意识观念,其参与变法修律的目的不在于修律本身,修律只是一种手段,沈氏所追求的长远目标在于其法治理想的实现。

  总之,《现代法治:沈家本的改革梦》一书作为揭示沈家本法治思想的特色之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思想内涵和学术价值,值得细细品读。当然,对于沈家本的研究还有许多值得深究的方面,相信在李贵连先生的影响之下,学界未来在此方面会有更多的优质成果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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