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小井盖大民生,看看检察机关如何高效监督?
今天是:
News GDPP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指南>公益诉讼
小井盖大民生,看看检察机关如何高效监督?
时间:2020-05-08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梅州检察:同桌共议民生事,达成共识解难题 

  近日,梅州市检察院召开“梅州城区道路井盖问题”圆桌会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嘉应新区管委会、市城市供排水中心以及梅江区、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上,检察机关就前期对梅州城区道路井盖问题的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与会单位围绕如何有效治理井盖问题、提升城市管理品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近期,梅州市检察院根据群众反映,对梅州城区道路井盖普遍存在沉降、异响现象,带来行车安全隐患、影响行车舒适等问题启动了公益诉讼调查,并向相关职能单位提出口头检察建议。

  检察机关重点就市民反映强烈、问题相对集中的梅水路、华南大道相关路段,对问题井盖进行实地测量、拍照(录像)取证,同时通过上门座谈、调阅道路排水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记录等相关材料,全面了解城区市政道路排水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单位——市城市供排水中心的井盖维护管理工作情况,并向该中心提出口头检察建议,督促梅水路井盖问题的推进解决。根据建议,该中心迅速行动,马上研究改造方案,短短数日内即决定对梅水路部分路段下沉或异响明显的检查井盖先行实施升级更换,问题得到阶段性解决。

  根据调查发现,道路井盖问题涉及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工程验收等不同环节不同主管单位,要实现从源头上减少井盖问题的发生,需协调多部门共同推进井盖问题的综合治理。因此,检察机关先后派员到市自然资源局、嘉应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电公司梅州城区供电局、粤海水务等单位进一步开展调查和协调。各职能单位对市检察院的意见建议全面采纳,分别从形成技术规范、加强监管工作、严把施工质量等方面作出了积极回应。其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了进一步规范梅州城区检查井设计、施工和维护管理工作,还专门研究出台了《梅州市检查井施工与验收指引(试行)》,对梅州城区的检查井设计执行规范、工艺控制、材料要求、验收要求等项目作了明确具体的规范要求。

  珠海检察:海岛违法建筑被拆除,首次诉前磋商会议显成效 

  近日,珠海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收到万山镇镇长发来的一组关于拆除小万山岛违法建筑的现场照片,照片显示小万山岛门颈湾沙滩旁的12间简易违法建筑物已经全部被拆除。这是一宗涉嫌非法利用无居民海岛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该院首次召开诉前磋商会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

  1月10日,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对小万山岛(无居民海岛)进行实地巡查时发现,位于小万山岛东南侧门颈湾沙滩旁边的裸地上,搭建了十多间小型不规则的铁皮屋、木板房和帐篷架等简易构筑物,里面设有冲凉、烧烤、露营等生活配套设施,沿岸的路面已被硬底化,沙滩及周边还散落着大量的生活垃圾。经调查核实,这些简易构筑物系早期水产养殖工人及外来人员搭建,建筑面积为350平方米,占地总面积为1.5亩。

  小万山岛属于国家所有的无居民海岛,在未经批准利用的情况下,擅自在小万山岛上搭建铁皮屋、木板房和帐篷架等简易构筑物属于违法用岛行为,不仅影响海岛自然景观,而且会对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造成破坏。相关行政机关涉嫌怠于履职,未及时依法查处岛上违法建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检察机关遂于1月22日决定立案审查。

  3月12日,该院召集市海监支队、市自然资源局万山分局、万山海监大队、万山镇政府等部门负责同志在海岛大厦首次召开诉前磋商会议,研究小万山岛违法建筑处置问题。公益诉讼办案组在会上通报了检察机关查明的基本案情,并依据海岛保护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了具体的履职意见,经各参会单位充分讨论、磋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万山镇政府负责组织力量于3月底前拆除小万山岛上的违法建筑物。

  从召开诉前磋商会议到督促有关部门履职到位,十多天的时间,小万山岛上存在十几年之久的违法建筑物已被全部拆除,整治复绿工作也正在筹备中。

  香洲检察:公益诉讼发力,重现前山河畔美景 

  近日,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职能,督促有关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拆除了香洲区前山河畔一栋占地1906.3㎡的三层违规建筑,让被挡住的美丽河景重新呈现在市民眼前。

  涉案建筑被拆除

  2020年3月,检察机关多次实地走访调查后发现,前山河边存在一处持续运营状态的违规建筑,该涉案建筑不仅违反现行政策规定和规划功能经营,还存在污染沿河环境等问题,对前山河生态环境、整体景观造成重大影响,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涉案建筑被拆除

  在珠海市检察院的协调和磋商下,香洲区检察院向香洲区城管部门发出告知函督促其依法履职。接到来函后,香洲区城管部门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拆违工作。截至目前,该涉案建筑已基本完成拆除。该案从诉前磋商、函询督促到行政机关完全履职,历时不到一个月时间,在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积极、高效的协同配合下最大限度降低了社会公益被损害的程度和生态修复成本,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版权所有: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强路6号 邮编:510623
技术支持:
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