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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检察院控告检察处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改进信访工作
时间:2013-11-21  作者:朱香山 韦磊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近日,广东韶关仁化县村民李莲将一封感谢信寄到省检察院控告检察处,感谢检察院帮助其讨回两千多元的移民建房补偿款,这已经是该处近两个月来收到的第6封感谢信。记者了解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广东省检察院控告检察处根据岗位工作特点,坚持以人为本办信访的工作理念和贴心服务群众、真心关怀群众的宗旨,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作为基本工作要求,在来信来访量同比增长43.8%的挑战下,成功实现重复信访量下降、群众满意度提高的良好局面。 

  每信必复  

  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群众给检察机关来信或来访往往都抱着很大的希望,我们规定,对首次来信要严格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回复。”广东省检察院控告检察处处长吴鑫彬告诉记者。 

  他介绍,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控告、申诉来信,但案件资料不齐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该处会及时电话或书面告知,并将控告、申诉书格式样本及诉状要求附在回函中。如果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会将其移转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同时电话或回函告知当事人,并指引其依法、依程序进行控告申诉。而对于法律程序已经终结,检察机关依法不再处理的情况,则在回函告知的同时阐释具体的法律依据,引导来新人理性对待。 

  黄某是韶关乐昌监狱一名服刑人员,因不服珠海市法院的刑事裁定,先后向多个部门写信申诉均没有回音,在收到省检察院控告检察处的回信后,黄某非常激动,他在感谢信中真诚表示:“收到省检察院的回函后我非常感动,感觉大家还没有遗弃我,(我)自暴自弃的念头也打消了,一定积极争取早日改造好回报社会。” 

  吴鑫彬介绍,对于一些重要或办理难度较大的信访案件,该处还会制定专人全程跟进,并由主管处领导带队下访,督促当地检察机关尽快办理,并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协助解决问题,今年以来下访督办14人次,成功化解21件信访案件。     

  有错必纠  

  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 

  “对于群众来信或来访反映的相关部门不依法行政,或者严重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我们会进行严格的信访调查,情况属实的,及时敦促有关部门及时纠正错误,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直接责任者的法律责任。”广东省检察院控告检察处副处长周业胜介绍。 

  今年7月,珠海市某机动车五金电器修配厂向广东省检察院控告检察处申诉,反映当地国土部门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由,收回其土地后出卖给私人公司,且至今未给予合理补偿。广东省检察院控告检察处根据该厂反映的情况,及时启动信访调查,核实相关证据,并先后到广东省和珠海市国土部门走访,了解相关情况,敦促其依法解决问题。省国土厅为此专门成立工作组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到珠海市召开现场办公会,最终使问题依法得以解决。 

  强化服务意识  

  全力为民排忧解难 

  “为民排忧解难是群众路线的应有之义,控告检察处是检察机关的窗口部门,直接面对群众的机会较多,因此增强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尤为重要。”吴鑫彬告诉记者,“我们要求,每位信访工作人员换位思考,以人为本,善待群众,在依法维护信访人权益的同时给予信访人力所能及的关怀和帮助。” 

  据介绍,对于因受到不法侵害导致生活困难,向检察机关求助的来信或来访,该处都会优先处理其诉求,帮助其积极维护合法权益和解决生活困难。今年8月,广东云浮的郑某向该处反映,他之前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公安机关网上通缉,后主动配合当地公安部门查清真相,解除了自身犯罪嫌疑。但却一直未被取消网上通缉,导致自己长期无法就业。控告检察处接到了解情况后迅速交办云浮市检察院,通过法律监督手段促使公安机关撤销网上通缉令,使郑某恢复了正常生活。 

  “我们在信访接待岗位推行‘每周一善举’活动,”吴鑫彬告诉记者,“要求每周至少为来访群众做一件便民利民实事,并定期对好人好事进行总结和表扬,在来访接待中营造浓郁的人文关怀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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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邢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