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香山 通讯员 韦磊)2010年12月23日,一名刚刚出狱的女子专程从江西赶到广州,跪倒在杨斌家门口,向这位五年来一直给予她和她的家庭真诚救助的女检察官表示深深的感激。
严格执法:零口供起诉恶性犯罪分子
杨斌是广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的一名女公诉人。见过杨斌的人都说她长得特别面善,说话时脸上总带着笑容;了解杨斌的同事和朋友们都说,她是一个积极乐观的人,同时又是一个非常有原则的人,工作中一丝不苟,生活上乐于助人。就是这名女检察官,自1998年踏上公诉岗位以来,先后办理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把十几名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送上刑场。
2009年,杨斌办理了甘某强奸、抢劫、强制猥亵妇女一案。犯罪嫌疑人甘某系河南信阳人,1998年7月因抢劫罪被信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刑满释放后甘某来到广州市花都区, 先后在2008年12月、2009年1月、2月犯下三宗强奸案,同时还对被害人实施了抢劫财物和猥亵行为。2009年2月,甘某因嫖娼被行政拘留,在此期间,经DNA检测比对和被害人辨认,上述三宗强奸、抢劫、强制猥亵妇女案件得以告破,但犯罪嫌疑人甘某认罪态度恶劣,拒不交代犯罪事实。
这几起恶性案件中,甘某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其中一名受害者因不能承受压力而试图自杀,幸被及时发现抢救脱险。
针对被告人甘某归案后拒不认罪的情况,杨斌多次前往案发现场核实、补强相关证据,补充证人证言,调取同仓犯证言,并截获了甘某写给其女友的串供纸条,证实其有掩盖犯罪事实、隐匿犯罪证据的企图。面对甘某的辩解,杨斌进行了有效的调查取证工作,证实其所言纯属编造。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时,仅认定被告人甘万民构成抢劫、强奸罪,杨斌经审查核实全案事实和证据后,认为还应补充认定被告人甘万民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
2009年12月,该案开庭审理,杨斌从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角度,客观、全面地剖析了全案事实和证据,有力地指控了其犯罪行为。同时,针对该案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犯罪后果、社会危害性及被告人甘某的认罪态度、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杨斌发表了请求法院从重处罚的公诉意见,最终使该宗零口供的恶性犯罪案件顺利起诉,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认定均被法庭采纳,被告人甘万民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他当庭表示服判。
在依法指控犯罪嫌疑人的同时,杨斌注重作好受害人的安抚和关爱工作,在与自杀未遂的受害人通电话联系核实有关案件情况时,杨斌感觉到其精神状态很差,便多次通过打电话和约见的方式劝慰受害人,对其进行了精神抚慰和鼓励,在杨斌耐心的劝慰和细致的关爱下,该名受害人逐渐振作精神,鼓足勇气,勇敢地参加了庭审,当庭辨认和指证了被告人甘万民的犯罪行为,并开始积极面对生活。
延伸职能:倾力救助失足女犯
杨斌常说,法律的作用不仅仅是惩戒犯罪,还有教育和挽救,检察官的角色也不应当是“冷面杀手”,还要依法延伸职能,关爱案件当事人。杨斌的事迹之所以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和社会的普遍赞誉,就是因为她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始终,把挽救和关爱案件当事人作为执法办案的后继工作。
2005年,杨斌办理了江西省新建县女子周模英故意杀人一案,因被害人是周模英9个月大的亲生女儿,此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据当年的案卷资料显示:周模英的丈夫熊墨得因为在家乡得罪相邻,被迫躲到广州打零工,每月只能挣一千来块钱,还要养活三个孩子。周模英在家带孩子、做家务,日子十分困难,加上熊墨得性格内向木讷,对家庭漠不关心,周模英情绪一直十分压抑。2005年7月,他们9个月大的小女儿生病发烧,几经医治都不见效。7月20日凌晨,操劳了一天的周模英刚躺下,就被发烧的小女儿踢摇篮的声音吵醒了,女儿生病哭闹难受,周模英一直无法哄其入睡。凌晨3时许,望着旁边熟睡的丈夫,满怀绝望的周模英抱着小女儿来到广州市天河区车陂河边,呆坐了一会后,充满绝望的她想到了跟孩子一起投河自尽,她把女儿放到水中,自己也要跟着跳下水,这时的周模英突然想到自己另外两个孩子,自己这样去了他们该怎么办?她呆在岸边……最终小女儿溺水身亡。据周模英后来回忆: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不知道孩子的病什么时候是个尽头,不知道自己这样的生活什么时候是个尽头,只想和女儿一起死了算了。
面对这样一起特殊的杀人案件,杨斌并没有简单的就案办案,她在接手后从审查案件开始,就深入了解案情,她多次提审犯罪嫌疑人周模英,并约见了其丈夫和亲属,把案发原委一一了解清楚。
针对被告人杀害女儿的特殊原因,杨斌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在严格指控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同时,在庭审时为被告人提出了依法酌情量刑的公诉意见并被法庭采纳。
案件办结后,杨斌多次到监狱看望有因懊悔而有轻生念头周模英,帮助其积极改造。为了挽救周模英的家庭,杨斌利用假期先后四次来到周模英的老家,为熊墨得化解了与乡邻的纠纷,使其得以重回家园。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杨斌还帮助周模英一家解决了经济适用房问题。
为了使周模英的两个孩子健康成长,杨斌五年来对这两个孩子视为己出,帮助他们重返校园,并利用暑假的时间把他们接到自己广州家中亲自照顾,给予两个孩子母亲般的关爱。在杨斌的帮助下,周模英认真改造,获得减刑,她的家庭也趋于稳定,两个孩子正常、健康的成长,他们亲切地叫杨斌“广州妈妈”。2010年12月,甫一出狱的周模英便赶到广州向杨斌表示感谢。
批示学习:检察官要弘扬善良和正义
杨斌的事迹在赢得社会广泛赞誉的同时也感动了身边的同事,带动了身边的朋友。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杨斌的同事、朋友们均对她严格办案、人性化执法和无私付出给予高度评价。
杨斌的同事们告诉我们,杨斌从湖南农村老家来广州工作,其实家庭并不富裕,这5年来,她每次去周模英家里探望都会留下几千块钱,这些钱都是她和朋友们为周模英家捐献的。
关于杨斌的人性化执法办案,杨斌的同事、广州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副处长张玉龙还提到这样一个故事,有一次他到广东高明监狱履行公务,一名因贩毒罪被判死缓的高姓犯人听说他来自广州市检察院,便对他提起了杨斌,称自己的案子就是杨斌办理的。高某告诉张玉龙,自己在提审过程中还抽了杨检察官不少烟,她每次提审时从不大声斥责自己,是真的把他当人看。
记者从杨斌身边的同事口中了解到,杨斌自己并不抽烟,但她每次提审时公文包里总带着烟和打火机,那是为犯罪嫌疑人准备的。关于这一点,杨斌告诉记者:“我所处的职位可以让我很容易做一些事情,给犯罪嫌疑人递一支烟,或说一句安慰性的话语,他们不只会认为这是我个人的关心,而是会觉得政府在关心他们,司法机关在人性化执法,而且以我的经验来看,这种平等、人性的执法方式往往会受到很好的效果。杨斌的同事们还告诉记者,杨斌对待犯罪嫌疑人并不大声呵斥或居高临下,都是以平等的地位耐心进行询问。
据杨斌的领导、广州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李学东介绍,杨斌在从事公诉工作以来,办理案件近700宗,未出现一起差错,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和人性化办案,深入化解了社会矛盾,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010年12月25日,广东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梁伟发作出批示,号召全省政法干警向杨斌学习。
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在24日的批示中指出,杨斌的行为实实在在体现了检察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如何化解矛盾,如何弘扬善良和正义,如何延伸检察职能,做好群众工作,我们每一位检察官都应该向她学习。广州市检察院也向全市检察机关发出向杨斌同志学习的决定。
2010年12月24日,杨斌陪同周模英来到她当年丢弃女儿的河涌边烧纸拜祭。周模英对记者说,自己终于可以以正常人的身份当面向杨斌表示感谢。“杨姐已经答应做我的‘亲姐姐’,她是我一辈子的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