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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检务公开 推行阳光司法
时间:2018-11-30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10月18日下午,韶关市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现场观摩活动在始兴县院七楼会议室举行。全市检察机关控申部门的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共计26人参加了此次观摩活动。

  为保证此次活动的顺利进行,始兴县院控申科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提前制定了《刑事申诉公开答复方案》以及应急处置预案。在公开答复举行七日前,始兴县院依法通知了申诉人公开答复的时间、地点并告知了有关权利义务,同时邀请了各一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律师参加此次公开答复活动。在公开答复中,首先由复查案件的检察官详细地向申诉人就该案的复查过程进行了说明并宣读最终的复查结论,阐明复查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针对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进行了解释。随后,复查案件承办人对申诉人和受邀人员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详细解答。最后,受邀人员一致认为法院的判决适用法律正确,不符合提请抗诉的条件,始兴县院作出的结论正确。公开答复后,申诉人表示理解检察院作出的决定,受邀人员也对检察机关公开答复的工作方式表示赞同,认为检察机关应多开展公开审查活动,以公开促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公开审查活动结束后,继续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座谈交流会。座谈会上,全市刑申部门检察人员就如何开展好公开审查工作作了经验交流,大家纷纷建言献策,提出要抓住公开答复的目的是为了息诉罢访这个重点以及多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等对公开审查工作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大家普遍认为,对刑事申诉案件开展公开审查活动,邀请第三方参与其中,从规范检务公开入手,推行阳光司法,有利于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有利于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是检务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保证公正司法的重要措施。今后,我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申诉公开审查工作,提高刑事申诉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果,有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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