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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下的申诉审查:清远市检察院首次举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
时间:2018-11-27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2018年11月23日,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对一宗刑事申诉案件举行公开审查听证会,并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等5名各界人士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会。

  该案是一宗不服佛冈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被害人家属不服不起诉决定,向清远市检察院提出申诉,清远市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经立案复查,决定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

  本次公开听证会由清远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琴主持,申诉人陈述了理由、充分表达了诉求,原案承办检察官采用PPT多媒体示证方式,全面展示了原处理决定认定的事实及相关证据、法律依据,并对被害人家属提出的疑问进行了详细地回答和解释。五名听证员先后围绕案件涉及的相关问题向被害人家属、承办检察官提问。随后,听证员根据听证情况对案件进行评议,根据听证员多数人的意见形成了评议意见,并当场宣布了听证评议意见,且阐释了理由。

  下一步,清远市检察院将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今天的听证评议意见,对本宗刑事申诉案依法作出决定。以公开听证方式审查刑事申诉案件,好处在于:司法办案更加透明,释法说理更加充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更加全面客观,更加彰显司法公正。刑事申诉案件以听证方式公开审查,是检察机关适应新时代要求,为社会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检察产品的一种方式。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员也对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开展案件公开审查工作表示赞赏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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