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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海峡两岸法律交流协会一行到广东省检察院参访交流
时间:2018-12-12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经最高检领导批准和中央台办同意,台湾海峡两岸法律交流协会理事长洪村骞率参访团一行11人于2018年7月1日至6日到我省参访交流。3日下午,林贻影检察长在省检察院与参访团进行了友好交流并宴请了参访团。林检首先对参访团到省检察院交流表示欢迎,并向参访团介绍了我省省情、省检察院的基本情况及广东检察机关涉台案件办理情况,以及就两岸法律制度、司法互助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林检指出,台湾海峡两岸法律交流协会是近年来协助内地检察机关与台湾建立互访交流的民间友好协会,此次来粤参访对促进两岸法律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今后两岸在法律层面进行更加深入的实务交流。

  最高检对台办王保权主任、侯庆奇、省检察院陈武常务副检察长、司法协助处曾洁处长参加了交流。

  在粤期间,参访团还分别到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和东莞等市检察院参观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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