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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民行厅郑新俭厅长一行到广东调研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时间:2015-12-10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2015年11月17日,高检院民行厅郑新俭厅长一行在广东省检察院召开广东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调研座谈会。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向高检院调研组详细汇报了广东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的情况,重点汇报了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制度、加强内外协作以及公益案件线索、诉前监督、提起诉讼准备等落实试点任务的主要措施,试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下一步全面推进的工作目标和计划。广州从化区院、汕头市院、汕头澄海区院、韶关乳源县院参会代表以PPT形式分别汇报了5个重点案件。与会代表还就工作机制的构建、案件线索的筛选、诉前程序的跟进、提起诉讼的准备、行政公益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的协调推动、民行与其他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等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

  高检院郑新俭厅长听取了工作和案件汇报后,充分肯定广东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上所作出的努力,指出广东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有思路、有决心,对高检院试点方案的落实有措施、有成效。对下一步的试点工作,郑新俭强调:一是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意义重大,检察机关要敢于担当。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所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对于当前和今后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法律制度完善有着重大意义。检察机关与其他公益诉讼主体不同,履行的是国家赋予的法律监督职权,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的政策规定,依据全国人大的法律授权,大胆探索,敢于担当,切实担负起这项改革重任,特别是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负责人要有责任意识和开拓精神,积极主动承担起推动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责任。二是推进试点工作中要抓好四个“并重”,即坚持诉讼监督工作与改革工作并重、坚持民事公益诉讼与行政公益诉讼并重、坚持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并重、坚持试点工作与长远发展并重。三是推进试点工作中要注重发挥两个“合力”,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加强上下级院之间的协作配合,共同办好每一件公益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