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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调研组到广东调研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筹备情况
时间:2015-08-11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7月21日至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调研组到广东检察机关调研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对广东省检察院近期就试点工作的筹备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下一步开展好试点工作予以了指导。

  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检同日印发《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部署自2015年7月起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由此标志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从单纯的理论研究进入了理论与实践并行的改革试点阶段。作为13个试点地区之一,广东省检察院按照最高检试点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做好试点前期的调研和实施方案制定工作,同时指导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立足试点案件范围,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摸排本地区适宜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案件线索。

  最高检调研组分别到省检察院、广州市检察院和韶关市检察院开展调研,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决定赋予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权,成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改革的法律依据,意义重大。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要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和最高检试点方案的要求,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准确把握试点案件范围,严格落实诉前程序,把提起公益诉讼作为法律监督的最后手段,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公益诉讼制度改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