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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3件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精品案件”
时间:2015-05-13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2014年10月高检院反贪总局部署开展的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精品案件”评选活动结果日前揭晓,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共向反贪总局报送推荐151件参评案件,经过严格的评选依据和程序,最终50件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精品案件”。其中我省报送推荐5件案件,有3件案件获评“精品案件”,是全国获评数量最多的省份,这3件案件分别是:罗荫国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深圳市医疗卫生系统“5.14”专案(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何靖受贿案(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

  这次评选出的“精品案件”,是各级反贪部门近年来查办的在当地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其突出特点是:一是案件影响大;二是侦查能力强;三是办案规范、质量高;四是指导性强、引领示范作用大;五是办案效果好。反贪总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以此次评选“精品案件”为契机,充分发挥“精品案件”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大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力度,加快转变侦查方式和办案模式,大力提升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推动反贪污贿赂工作健康深入发展,并号召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向获得“精品案件”荣誉的单位和干警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