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至2011年期间,陈燕樊伙同副局长陈庆慧、原副局长冯锡荣,通过虚增沼气池技工工资等方式,套取国家扶持农村沼气池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共1204000元。另外,2008年至2011年期间,陈燕樊还伙同陈庆慧、阳山县科技和农业局股长唐申炎,通过虚增项目补贴的方式,套取中央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补贴资金共361958元。陈燕樊、陈庆慧、冯锡荣、唐申炎犯贪污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六年、有期徒刑二年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