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间,阮文彬工作严重不负责,明知土地承租人梅某没有相关批复手续就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将属于基本农田的土地挖建成鱼塘,没有及时制止非法占用农田等违法用地行为,也没有及时将违法用地行为上报,致使111.5亩基本农田遭受破坏无法耕种,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另外,阮文彬还有受贿、行贿、贪污等犯罪行为。阮文彬犯玩忽职守罪、受贿、行贿、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