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间,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青苗清点组组长黄文胜、房屋拆迁组组长翟武良、村委会干部钟汉雄、钟国良、钟伟其、镇政府征地工作人员吕惠能、张益超、薛立财、胡寿荣以及镇国土所办事员张宪权等11人在三栋镇竹仔园村98.9亩土地的征收工作中,分别利用职务之便,交叉合伙作案,共同商量通过制作虚假补偿资料、虚构租地合同等形式,多次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共计860多万元,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上述11名被告犯贪污罪,被法院判处五年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