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区平冈土地整理项目是由江城区人民政府承担的国家示范项目,该工程曾被国家审计署驻广州办事处认为存在严重的资金管理问题,并专题上报审计署,广东电视台也对该问题予以曝光,严重损坏了阳江市和江城区两级人民政府的形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省院对该线索高度重视,决定交阳江市院办理,阳江市院受理初查后,将该案转交江城区院反渎局查处。2008年5月,在全国开展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专项工作后,省院将该案列为专项工作重点案件挂牌督办。2008年3月25日,江城区院对江城区农业局局长、平冈土地整理国家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韩某某、江城区农业局副局长、平冈土地整理国家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施某某二人分别以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立查后,阳江市、江城区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专门调查组,对项目首期工程进行现场逐条逐点复核,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沟渠制定整改方案、组织整改;并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如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土地整理项目资金专户管理制度、承建单位、施工单位自检制度,保证整改到位,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到2009年1月13日止,存在问题的20多条沟渠都得到了整改修复,并已通过验收使用。
在该案查处过程中,江城区院考虑到犯罪嫌疑人韩某某、施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该项目整改的实际需要,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而是鼓励其戴罪立功,争取从轻处理。在阳江市水电建筑工程公司对平岗土地整理示范项目工程进行整改时,为最大限度地挽回自身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犯罪嫌疑人韩某某虽调离农业局,仍主动回到农业局协助制作整改方案,施某某也积极参与整改工作。阳江市办案干警也亲临现场察看,了解进展情况。江城农业局组织施工单位认真整改,最终达到了土地增值,粮食增收的效果,并平息了当地农民频繁上访的事态,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2009年6月18日,江城区法院根据韩、施二人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对其二人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阳江市反渎部门通过严肃查办渎职犯罪,促进了该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充分体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