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依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一级检察官,第十一届“广东省十佳公诉人”、获“最佳论辩奖”,2023年度深圳市龙华区“五星党员”,2025年度深圳市龙华区优秀共产党员。

她勇毅笃行、履职尽责,牢记维护公平正义初心使命。刘依宁初入刑检便协助检察官办理辖区内首宗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面对堆叠如山的案卷和众多涉案人员,她逐页摘录证据,细细梳理指控证据体系,协助检察官以涉黑犯罪对案件提起公诉。她产后复工不久,又与检察官一起办理一宗涉嫌黑恶犯罪的团伙犯罪案件。为及时固定关键证据,她随专案组星夜辗转、奔波数地,逐一提审在押人员,并统筹协调做好后勤保障等工作。针对该案是否涉黑涉恶的定性争议,她与专案组成员抽丝剥茧,对每一份证据反复推敲、认真核实,最终通过依法全面审查,认定本案不构成黑恶势力犯罪,切实做到"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
她积极进取、以学促干,力求办案与综合履职“双优秀”。从检八年,刘依宁始终在办案一线摸爬滚打,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超过1000件,先后啃下某宗族恶势力案、某涉外汇非法经营案等一批新型疑难复杂的"硬骨头"案件,充分彰显不畏艰难的优秀公诉人底色。为进一步提升自己,她积极参加全省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不断夯实基础理论功底,淬炼实战本领,实现办案与竞赛的双向赋能,逐步从“追光者”成长为“发光者”。多年来,她带领办案团队以知识产权综合履职为抓手,精准对接企业法律需求,以高质效履职为企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她深耕普法一线,走进社区、企业园区开展反诈骗、防腐败宣传,办案中耐心释法说理,让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彰显法治温度。
“饴于成长,归于平凡。用法律的智慧为每一个承办的案件画出公平正义的底色,就是我理解的公诉人使命。”她说。